为切实加强我区农村河道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盐城市乡村地区河道规划管控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大丰区水利局2023年组织实施了大丰区2023年度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目前划定工作已全部完成并通过县级验收,现就本次划定成果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实施管理范围划定的乡级河道如下(共27条):
六总沟、十四总河、三旗河、西中竖河、二中沟、湾河、一中沟、仙鹤河、九一分界河、五排河、四总河、二灌河、五川河、七川河、港北二中沟、通商六排河、桥广界河、齐巨港、双益河、西里道河、红星河、东复河、福成河、锦龙二匡河、六里河、西竖河、环港东路复河。
二、法律规定
本次实施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盐城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盐城市乡村地区河道规划管控规定》(试行)。
三、划定标准
本次实施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的划定标准如下:
1、六总沟:河口线外5米,结合道路的至外路脚;
2、十四总河:河口线外5米,结合道路的至外路脚;
3、三旗河:河口线外5米;
4、西中竖河:河口线外5米,结合道路的至外路脚;
5、二中沟:河口线外5米,结合道路的至外路脚;
6、湾河:河口线外5米;
7、一中沟:河口线外5米;
8、仙鹤河:河口线外5米;
9、九一分界河:河口线外5米;
10、五排河:河口线外5米,结合道路的至外路脚;
11、四总河:河口线外5米,结合道路的至外路脚;
12、二灌河:河口线外5米,结合道路的至外路脚;
13、五川河:河口线外5米,结合道路的至外路脚;
14、七川河:河口线外5米,结合道路的至外路脚;
15、港北二中沟:河口线外5米,结合道路的至外路脚;
16、通商六排河:河口线外5米,结合道路的至外路脚;
17、桥广界河:河口线外5米;
18、齐巨港:河口线外5米,结合道路的至外路脚;
19、双益河:有堤段背水侧堤脚外3米,无堤段河口线外5米;
20、西里道河:河口线外5米;
21、红星河:河口线外5米,结合道路的至外路脚;
22、东复河:河口线外5米,结合道路的至外路脚;
23、福成河:河口线外5米,结合道路的至外路脚;
24、锦龙二匡河:河口线外5米;
25、六里河:河口线外5米;
26、西竖河:河口线外5米,结合道路的至外路脚;
27、环港东路复河:河口线外5米。
四、划定成果图
大丰区2023年度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项目成果图(详见附件)。
五、其他
1、公示时间: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公示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水利局(盐城市幸福西大街5号)。
3、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具体经办科室提出。
联系电话:0515-83522610,邮箱:dfslj2022@163.com。
附件:大丰区2023年度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项目成果图.docx
盐城市大丰区水利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