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起草全区民政工作规范化文件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托底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实施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工作。
(四)拟定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办法,承担报省、盐城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指导工作,组织指导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
(六)拟订全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组织审核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推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
(十一)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慈善信托的备案、管理,组织慈善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政策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全区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全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四)监督实施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内设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社会组织管理与基层政权建设科、社会救助科、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业促进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办公地址及时间
办公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
邮政编码:224100
电 话:0515-83810327 传 真:0515-83811620
作息时间:8:30-12:00 14:30-18:00
负责人:朱晓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