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内设3个股级科室:综合管理科(办公室)、防灾减灾科、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下设2个股级直属业务单位: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台、盐城市大丰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管理科主要职责
1、负责目标管理;信息宣传;信息公开;文秘;统计;档案;办公自动化;信访;接待;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及考核;后勤服务等;
2、负责气象科普宣传管理工作;
3、负责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奖惩、职称;
4、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工作、廉政监督等;
5、负责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经费预算、执行、结算,银行账户、现金的管理,票据使用和管理等。
联系电话:83929526
二、防灾减灾科主要职责
1、负责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及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气象防灾减灾组织管理与协调;
2、负责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等社会化队伍组织管理工作;
3、负责气象为农服务的建设及管理;
4、负责气象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气象应急保障服务的组织管理,组织重大气象灾情的调查评估管理工作;
6、承办气象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和变更工作;
7、承担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的日常工作;依法开展雷电灾害防御管理,承担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承担防雷安全检查、气球施放安全生产社会管理工作;
9、负责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和气象信息类气象科技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83929121
三、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雷电灾害监测分析、公报制作发布等技术服务;
2、承担雷击灾情调查、收集和上报;
3、承担防雷减灾科普宣传;
4、承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等建设工程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许可。
5、负责防雷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等工作;指导社会防雷工作。
联系电话:83929690
四、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台(大丰区气象服务中心、地面观测站)主要职责
1、承担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及气候变化监测诊断、气候预测、气候资料、气候区划、气候评价以及相关决策服务、公众服务工作;
2、承担灾害性天气监测和短时临近预警信息发布、灾害评估、灾情收集上报等;
3、承担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4、承担网络、计算机、通讯设备、视频系统等网络设备的管理与安全维护工作。
5、承担专业服务产品开发、气象科普宣传、人工影响天气、气象讲座培训、课题研究等相关工作;开展气候资源的分析、评估和研究;开展气象信息咨询服务;
6、承担气象为农服务的气象信息服务及台账工作;
7、承担气象影视制作等媒体气象服务工作;负责气象网站日常维护;
8、承担地方政府对气象服务工作的有关任务。
9、负责农业、生态、旅游、交通、能源等专业气象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83929160
五、盐城市大丰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主要职责
1、承担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和管理任务;
2、承接国家和省、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交办的任务;
3、为相关部门提供预警信息综合发布渠道,研究制定预警发布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等。
联系电话:83929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