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2023年度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据审核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5 来源: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促进我区生猪养殖、屠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我区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按要求将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猪其他畜禽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现将2023各镇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养殖环节其他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5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0515-69032609;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15-83513405,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一:20231月-202312月盐城市大丰区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数量明细表

附件二:20231月-202312月盐城市大丰区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汇总表

附件三:20231月-202312月盐城市大丰区养殖环节其他病死畜禽无害化汇总表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4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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