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553776482X/2024-14798 组配分类 社会公益事业
发布机构 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12-03
文号 主题分类 监察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2024年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示
——镇江英晟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案

镇江英晟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12MA253Q889G,注册地址:镇江市润州区金润大道与308省道交叉口东400米东南大学校友经济产业园(镇江)先导区A座526室,原法定代表人:刘欢,现法定代表人:牛富乐。

2024年4月1日、4月7日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分别接到张某某、刘某反映镇江英晟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的投诉。2024年7月19日区人社局向该单位公告送达《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大人社察令字〔2024〕第47号),要求该单位在收到该指令书后5日内报送材料、配合调查,该单位未按照要求改正。后区人社局向该单位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对该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告知该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区人社局进行陈述、申辩,视为放弃该权利。

因该单位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区人社局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了罚款。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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