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遏制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保护公路路产、路权,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将于2024年12月18日00时00分起,正式启用4处货车动态监测设施(点位信息附后),该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已通过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合格。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备名称
货车动态监测设施。
二、选点依据
1.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大丰超限检测站货车动态监测点;
2.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普通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列明的货车动态监测点。
三、点位信息
序号 | 点位名称 | 线路及桩号 | 管控方向 | 检测车道数 |
1 | G228大丰治超站 | G228线K3157+220 | 由南向北 | 2行车道+1硬路肩 |
2 | S226斗龙 | S226线K126+805 | 由南向北 | 2行车道+1硬路肩 |
3 | G343大丰港 | G343线K12+550 | 由东向西北 | 2行车道+1硬路肩 |
4 | G343大丰港 | G343线K12+550 | 由西向东 | 2行车道+1硬路肩 |
四、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处理
上述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启用后,将对通行货车实施动态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取证。采集的货车数据经技术审查、法制审查涉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