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粮油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19 来源: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的《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23〕61号、苏农计〔2023〕28号)和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农财〔2023〕27号、盐财农〔2023〕69号)精神,各相关家庭农场已提交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的贷款贴息资料。我局会同财政局、镇人民政府、贷款银行对申报单位的主体资格、贷款的真实性、贷款用途、贴息金额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经审核,我区盐城大丰欣悦家庭农场符合要求,累计贷款420万元,测算贴息金额为4.2067万元。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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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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