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城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3年稻谷品牌建设补贴的通知》(盐发改〔2023〕324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盐城市大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共同审核认定,江苏绿州米业有限公司符合申请补贴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8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盐城市大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区发改委83938554、区财政局83512706,邮箱:dflsjz@163.com。
盐城市大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