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局(社事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9日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印发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区农业农村领域的主要任务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区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以绿色发展安全护航行动为抓手,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强基固本、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基础建设强化推进年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持续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确保全区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强富美高”新大丰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学习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2.强化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签订《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健全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安全工作职责清单。充分发挥区农业农村局安委会及安全生产专业组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工作例会等制度,加大统筹协调力度。
3.严格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纳入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调整充实区专委会成员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发挥部门牵头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导检查,针对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优化工作措施,厘清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落实部门间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及时化解风险。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交办制度,加强跟踪督办。强化安全生产突出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
4.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高危企业、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动安全重点企业全面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从企业到车间、到班组的专兼职安全员,建立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5.加强督导考核。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促落实“三个责任”,强化督导检查成果运用。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突出核心指标权重,精准评价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考核指挥棒导向作用,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细落实。
三、巩固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6.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根据季节性、阶段性的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一段时期内工作的主题和重点,持续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风险防控,构建企业自查、板块全覆盖检查、部门重点检查的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坚持“‘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因时制宜开展多种形式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
7.突出渔业船舶领域安全风险。重点整治海洋渔船借名登记、违规租赁和租而不管问题,严厉打击借名登记和租赁渔船,动态清理涉渔“三无”船舶。持续推进10人以上渔船“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风险隐患整治。落实属地组织化管理,加强渔船组织化监管,开展合规性分析研判与渔业船员持证缺口排查。强化突出风险隐患防范,常态化开展渔船进出港执法检查和港口水域定期安全巡查。落实渔船防风避险管控,加强渔船定位设备管理。推进辅助作业工具整治,试点开展船员配备落水报警示位装置工作。
8.突出农业机械领域安全风险。巩固集中登记检验工作模式,健全源头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教普法。 深化“铁牛卫士”执法行动和拖拉机运输机组专项执法行动,聚焦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未经检验“两无一未”等违法用机问题,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整治,切实把农机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9.突出防控畜牧与畜禽屠宰领域安全风险。聚焦饲料生产企业粉尘控制防控,相关设施是否齐备,工作人员操作是否规范、是否定期开展风险辨识,并落实管控措施;聚焦畜禽屠宰企业液氨贮存使用、兽药行业危险化学品管理等重点环节,从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沼气池、危险化学品、受限空间、粉尘涉爆、消防安全等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闭环管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0.突出防控农药领域安全风险。重点整治农药生产企业使用的危化品管理风险隐患、无证生产经营农药、违法生产经营假劣农药、不按照农药标签要求使用农药等问题,推动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依法生产、规范经营、使用安全,实现农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11.其他领域。农村能源、农业园区、设施农业以及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各类主体,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发现的隐患闭环处置到位。
四、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12.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深入推进行政执法重点任务落实,进一步规范检查程序,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运用联合执法、线上服务、专家指导等方式,开展精准监管执法,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对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落实典型执法案例季度公开发布机制,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定期上报安全生产执法案例。
13.强化“三违”行为整治。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三违”防范十条措施,制定反“三违”通用指导清单和重点行业领域指导清单,通报一批典型“三违”行为案例,加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巡查检查,现场纠正,依法查处到位。落实企业组织员工开展反“三违”专题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实行“三违”行为清单化管理,提高企业从业人员作业安全保障度。
五、强化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1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围绕渔业、农机、农药、畜禽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工作特点、目标任务,举办并督促指导各镇(区、街道)、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应急演练,检验农业行业领域各类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应急救援处置效率。
15.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督促指导监管行业重点企业全面推行“班前五分钟”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举办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附件:1. 2023年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 2023年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3.2023年全区畜牧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4.2023年全区畜禽屠宰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5.2023年全区农药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附件1:
2023年全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部署要求,压紧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船东船长主体责任,坚持“小切口,抓关键”,着力防范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确保全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结合我区实际,制订2023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
1. 整治借名登记和违规租赁渔船。一是结合捕捞许可、进出港报告、船位监控、船舶检验等环节,加强验证比对,深入渔村、渔港、渔船,深挖借名登记和违规租赁渔船。二是深入推进借名登记渔船整治,采取整治过户、减船转产等方式清理处置。三是全面清理违规租赁渔船,在全面摸排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逐一整改,违规租赁必须解除,同时压实船东船长主体责任,签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并在渔业服务中心备案。四是将疑似借名登记和违规租赁渔船列入重点监管,防止借名登记渔船、违规租赁渔船变换形式继续存在。
2. 整治涉渔“三无”船舶。进一步完善打击涉渔“三无”船舶机制,深化政府牵头、多部门协作,联合公安、海事、海警等部门持续开展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细化“三无”船舶扣押、拆解流程。严厉打击在辖区水域内停泊、生产的无证快艇和“三无”船舶,及时查处套牌船舶,实现“三无”船舶动态清零。
3. 加强10人以上渔船监管。坚持“六盯”工作法,严格落实渔船安全出海“十个必须”,严格查处超员、超载、超航区、未安装通导设备生产作业,规范养殖渔船甲板装载。开展职务船员不齐或持证等级不匹配、普通船员未持证、“人证不符”等突出问题整治。聚焦“擅自更换主机、违规改装自动舵、电线电路私拉乱接、甲板排水舷口不足、厨房液化气瓶布置不规范、逃生通道不畅”等,严格开展技术状况检查,杜绝渔船“带病出海”。渔业服务中心要加强渔船出港安全检查,做到10人以上渔船全覆盖。
二、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
4. 开展合规性分析研判与渔业船员持证缺口排查。一是以“渔船在海在港状态、北斗开机情况、进出港是否报告、报告内容是否合规、船舶证书是否过期、实名制保险人员是否一致”为重点,对在册渔船合规性进行线上分析研判,发现违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渔业服务中心要对所辖渔船分析研判做到每日全覆盖。二是结合进出港报告和安全检查等工作,逐船摸排出海船员持证情况,在船人员未持证、所持证书与岗位不适配、职务船员缺配等均视为存在持证缺口,做好渔船信息登记,并建立相关台账。5月10日前,需完成职务船员缺口排查和数据上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渔业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5. 常态化开展渔船进出港执法检查和港口水域定期安全巡查。以“船员持证、甲板装载、进出港报告”为重点,常态化开展渔船进出港安全检查,全区每个月执法检查平均不少于20艘次。港口水域以“‘三无’船舶停靠、港内明火作业、船舶标识和号灯配备”为重点定期安全巡查,每个港口每个月至少巡查5次。(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各渔业服务中心配合)
6. 加强渔船定位设备管理。加强渔船AIS、应急示位标和北斗终端管理,进一步完善海洋渔船定位、避碰终端管理办法,解决北斗“掉线”问题,督促渔业服务组织工作人员盯紧在海生产渔船,保障在海渔船北斗“在线”,集中整治私自拆卸或故意关闭通导设备、擅自擦写篡改AIS九位码、违规套用其他船舶北斗ID码等问题。(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各渔业服务中心配合)
7. 加强渔船管理服务组织管理。督促渔业服务中心做好定人联船、编组生产等工作,组织开展渔船应急部署演练和船员安全教育培训,伏休开捕前完成所辖渔船安全隐患检查。协助对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检查反馈的问题落实跟踪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各渔业服务中心配合)
三、提高宣传教育水平和增强应急保障能力
8. 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渔业船员管理。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领悟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会议的文件精神,充分利用伏季休渔有利时机,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以街头宣传、横幅展板、应急演练、微信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渔业安全宣传“五进” (进渔村、进渔港、进船头、进渔户、进机关)活动,营造渔业安全生产氛围;积极组织开展渔业船员培训,以职务船员培训为重点,加强实用技能传授和实操训练。(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各渔业服务中心配合)
9. 加强应急值守和预警预报。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协调气象、海洋预报部门,应用更精细化的海上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做好台风、寒潮、大雾等海上极端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传递,及时处置各类海上渔业突发事件。(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渔业服务中心配合落实)
附件2:
2023年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围绕农机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积极做好源头管理、安全执法、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严格防控农机安全风险,确保全区农机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力争实现农机安全生产“零事故”。
二、主要内容
(一)巩固集中登记检验工作模式。充分发挥镇村农机安全网格人员作用,常态化开展基础性摸排工作,准确掌握农业机械登记、检验和驾驶人持证情况。提高集中登记检验效率和频次,科学制定检验工作方案,合理设置检验流程,全力巩固好集中登记检验工作模式,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源头管理政策法规,增强守法用机的主体意识和行动自觉。加大无牌脱检机具镇村曝光力度,压缩违规机具使用空间。
(二)健全源头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推广“柳堡模式”“张洪村经验”,压紧压实镇村农机网格人员职责。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大“灰黑名单”制度的复制推广。将源头管理作为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的核心内容,充分运用网格化监管、执法检查、挂钩指导、“灰黑名单”、诚信公示等手段,保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率、检验率稳定在 90%以上的高位水平。
(三)深化“铁牛卫士”执法行动。深入开展“铁牛卫士 护航三夏”“铁牛卫士 护航三秋”等系列执法行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田、场院和农机合作社等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频次和力度,重点打击“两无一未”等违法行为,引导农机手主动办牌办证,依法参加年度检验。在夏秋两季农忙重点时段,充分发挥镇村人员作用,盯紧作业现场,畅通执法信息渠道,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报告一起、处置一起,减少农机事故隐患。
(四)强化拖拉机运输机组专项执法行动。深刻汲取黑龙江省勃利县等地发生的涉及拖拉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继续加强拖拉机运输机组等上道路农业机械的重点整治,采取禁用告知、报废补偿、跟踪执法等分类处置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在夏秋农忙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联合执法攻坚行动,严格查处拖拉机运输机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五)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教普法。坚持执法和普法两手抓、两手硬,系统性开展农机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宣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在普及农机安全法规、操作规程的同时,突出宣讲典型事故案例、违法作业被查处案例;提升宣教对象的覆盖面,面向机手、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人、村组干部、协管员、网格员,以及村民代表进行宣传。结合年度检验、遵守操作规程、机械维护保养、参加警示教育等情况,评选产生红、黑榜名单。
附件3:
2023年全区畜牧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畜禽养殖环节和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环节等畜牧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区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特制定2023年畜牧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畜禽养殖环节和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环节等畜牧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畜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镇联动,强化畜牧安全责任落实,与规模畜禽养殖场和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承诺书,从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结合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工作措施。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区、镇联动,强化畜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举办规模畜禽养殖场和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等畜牧行业不同层面的从业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发放、张贴畜牧安全生产管理告知书等宣传资料。同时,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等专题活动,深入到企业、养殖场进行面对面宣讲、指导,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加大畜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区、镇联动,强化畜牧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开展畜禽养殖环节和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环节等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规模畜禽养殖场:重点检查场内粪污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场所)防护、用电防护、养殖机械设备防护等方面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问题。兽药饲料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危化品管理、危险操作面防护、用电防护、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问题。兽药经营门店:重点检查有无经营兽用敌百虫等危化品兽药的情况,如发现有经营兽用敌百虫的门店,则对其兽用敌百虫的存贮经营设施设备等情况作进一步检查,及时查纠存在问题。
附件4:
2023年全区畜禽屠宰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企业的制度建立和落实。
(一)落实屠宰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以企业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总负责人、指定专(兼)职人员具体直接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覆盖屠宰生产全过程、涵盖企业全体和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切实履行屠宰企业是屠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二)压实企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设备检查检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信息保送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并明确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出台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厘清企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三)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有无做好屠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记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定期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记录,并归档留存。
二、强化安全设施设备和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一)重点排查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厂房、违规混存货物、违规占用通道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消防安全培训到位、疏散演练开展到位、消防隐患整改到位“三个到位”;督促各单位在消防设施器材上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督促各单位在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提示”、“禁止”类消防标。
(二)企业有无定期组织对消防、供电、制冷、锅炉、高压容器、液氨存储、传动构件、板带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设备运行良好;有无对制昏、刺杀、剥皮、浸烫脱毛、燎毛、劈半、修割、无害化处理等危险作业环节进行日常检查和加强防范。
(三)企业有无定期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企业有无做好灭火器、消防水带、防毒面具等应急物资储备。
附件5:
2023年全区农药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以开展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为抓手,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强基固本、落实责任,进一步提升农药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二、工作重点
全面压实农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农药生产企业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农药经营主体规范化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
(一)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进一步规范生产,降低风险。持续开展日常监管检查和隐患排查,重点整治原材料采购、持证上岗、安全培训、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等方面问题。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五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活动开展宣讲培训。持续开展农药生产企业挂钩联系服务活动,加大农药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制定重点企业问题清单。对三家农药企业形成行政检查与安全检查“双覆盖”机制,做到应检尽检,不留检查死角。督促指导经营农业危化品单位建立实名购买制度,督促指导农药经营者、使用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了解农药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点,形成“一企一档”,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推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将事故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持续关注危化品使用安全情况,巩固整治成果,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
(二)整顿市场经营秩序。落实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确保依法依规经营,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区镇两级联动检查,强化农药生产、经营、使用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持续加大农药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全面推进农药经营许可延续换证,加强许可条件排查检查,淘汰清理一批不再符合规定的农药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使用试点,全面推广应用江苏省数字农药监管平台和江苏省农药经营电子台账管理系统。推进农药经营标准化示范门店建设,打造一批形象好、标准高、示范性强的“红榜”示范门店。深化检打联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强化源头追溯,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
(三)强化农药使用安全。落实农药使用主体安全用药制度,切实规范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对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超范围用药、不按安全间隔期使用等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加强农产品上市前抽检工作,切实保障农产品生产安全。继续开展“科学用药进万家”宣传培训,突出做好农药安全使用服务指导,强化高温季节用药和敏感药剂用药技术指导,严控生产性中毒事故和农药药害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