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大政发[2011]84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2 来源: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园)管委会,区各委局办,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1]403号)要求,经区政府批准,现将《大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11]84号)予以废止,请遵照执行。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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