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省属驻丰农场,各有关补贴机具供货单位(经销企业),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机〔2021〕13号)和《关于继续实施引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1〕28号)等要求,现就做好2022-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上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的规定出台之前,对2022年因资金缺口未申报补贴机具和2023年新购置机具的补贴实施仍延续《2021年大丰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大农发〔2021〕98 号)文件要求。
二、大丰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原植保无人飞机)的补贴实施,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引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1〕28号)文件要求执行。2022年度购置的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2023年正常受理申领补贴。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调整大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小组的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
关于调整大丰区农机购置补贴
实施工作小组的通知
为了做好全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工作,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大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小组。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韦桂和 大丰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黄 浩 大丰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 彤 大丰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朱 赟 大丰区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顾洪涛 大丰区农业农村局计财科科长
王楼楼 大丰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监督管理科
科长
朱俊华 大丰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科科长
潘 婷 大丰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副科长
杨大双 大丰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科科员
单小辉 大丰区农业综合执法局农机中队负
责人
韦 勇 大丰区农机推广站站长
韦日华 大丰区农机学校校长
实施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 83523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