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然资源所、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免去朱翠梅同志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科长职务;
免去单 伟同志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管理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科长职务;
免去顾正林同志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 超同志开发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谢 伟同志城南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振宇同志城北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陆晓庆同志苏盐合作园区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花慧梅同志局团委书记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蔡 伟同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会联合会主席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陈一亮同志国土空间规划科副科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沈金宏同志区矿产资源管理站站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赵 健同志区土地管理档案室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顾忠华同志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朱洪兵同志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林业资源执法中队中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奚忠德同志区矿产资源管理站副站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周长宏同志区征地开发事务所副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陈 辉同志区土地复垦整理中心工程科副科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许开根同志城北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秦永辉同志港区分局执法监察科科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朱德标同志斗龙自然资源所副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特此通知。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