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委发〔2022〕34号
关于高俊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高俊华同志任沿海村党总支书记,免去南阳社区党总支书记职务;
孙丽慧同志任南阳社区总账会计,免去祥西村总账会计职务;
陶志涛同志任民心村党总支副书记;
免去徐雷同志沿海村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丁新红同志南阳社区总账会计职务。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委员会
2022年10月29日
索引号 | 11320982754609867U/2023-00133 | 组配分类 | 人事信息 |
发布机构 | 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 | 发文日期 | 2023-02-01 |
文号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高俊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委发〔2022〕34号
关于高俊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高俊华同志任沿海村党总支书记,免去南阳社区党总支书记职务;
孙丽慧同志任南阳社区总账会计,免去祥西村总账会计职务;
陶志涛同志任民心村党总支副书记;
免去徐雷同志沿海村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丁新红同志南阳社区总账会计职务。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委员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