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市大丰区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8 来源: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局,开发区港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

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36号)、《关于加快实施省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苏农便2023365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盐城市大丰区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建设内容

重点围绕种养等各类鲜活农产品,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按照主体自愿自建原则,择优选择全区产业基础好、主体积极性高、政策支持力度大的鲜活农产品等产业重点主体,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建设主体新建或改扩建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等冷藏保鲜设施,鼓励开展符合实际的冷藏保鲜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升产地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

三、建设任务

根据省市区要求,202411月底之前完成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任务。

四、申报要求

申报工作于实施办法公布10日后启动,通过审定的入库储备项目建设主体于110日前按规定向区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提交申请资料,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

五、补助发放

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利用省级达的补助资金予以支持。

六、其他事项

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确定项目建设单位。联系人:杨姝,联系电话:0515-68858189

附件: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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