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50000536B/2023-13835 组配分类 人事信息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 发文日期 2023-06-19
文号 大港管〔2023〕35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港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园区、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各相关公司:

现将《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大丰经济开发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48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路长发20211号)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盐城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路长发20211号)以及《盐城市大丰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20221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港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现就全面推行港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推动港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36月,制定“路长制”具体实施方案20237月建立覆盖港区、村组织管理体系“路长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三、建立健全“路长制”工作机制

建立组织管理体系

设立农村公路港区、村级路长,设置港区路长办公室,推行乡村道管员制度。

1.港区、村级路长

港区路长:港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村级路长:由园区、社区)、公司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2.港区“路长制”办公室

港区农村公路路长办公室(港区路长办):由港区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成员组成由港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设立乡村道专管员

港区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并管理乡村道专管员(可由护路员、监管员等兼任),原则上每名专管员负责乡、村道里程不超过50公里。

明确“路长制”工作职责

实行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的责任分工制度。

1.港区、村路长职责

港区路长是本辖区乡村道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路域环境整治及超限运输治理的直接负责人,具体组织工作落实;负责落实辖区内乡村道建、管、的资金筹集;负责完善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落实乡村道日常巡查、路环境综合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应急处置、联合执法、建设用地及建筑控制区管理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村级路长的履职情况。港区路长每季度召开一次路长联席会议,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考评。

村级路长为辖区内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的重要实施主体,协助港区路长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好乡村道,将乡村道的保护纳入村规民约,组织人员对乡村道路进行巡查,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及时做好涉路事件纠纷调查处理等各项工作。

2.路长办公室职责

港区路长办公室具体承担港区路长的日常事务,负责执行区路长办公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工作细则;负责协调辖区内乡村道建、管、养、运的资金筹集;对村级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负责做好乡村道专管员的业务指导、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开展巡查督查,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等工作。

3.乡村道管员

乡村道管员在港区路长办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乡、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港区要把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明确责任主体,狠抓责任落实,确保“路长制”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2.加强督查考核。建立“路长制”督导评估制度和重点事项督办制度,将“路长制”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不断完善奖惩机制,对“路长制”实施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的追究责任。

3.加强技术支撑。因地制宜制定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有关标准,组织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积极打造数字农路、智慧农路,加快建成农村公路“一网一平台”,支撑“路长制”有效运行。

4.加强信息公开。“路长制”有关信息纳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公示范围,通过设置公示牌、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港区、村各级路长名单,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范围、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5.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提高“路长制”工作的社会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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