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3550416029/2023-14361 组配分类 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政策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3-12-19
文号 大公管办〔2023〕3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盐城市大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打造 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87号)文件精 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招投标集成办理,加强招投 标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更好满足交易主体办事需求,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 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以招投标五 方主体的实际需求为导向,突出一体化、全方位,注重流程重 塑、数字赋能,强化跨部门跨领域的多场景协同应用,加快建 立政府主导、职责明确、高效协同、规范便利的运行机制,实现招投标“一件事”全程线上办理、不见面服务。

二、工作目标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梳理整合招投标事项,再造线上线  下办事流程,实现事项全流程标准化办理、交易全过程监管, 有效提高招投标的效率和公平性。到2023年8月底,完成工 程建设领域“一件事”改革,真正实现提高办事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创新监管模式,打造高质量招投标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精简项目材料。根据“三个不提交”(即法律法规无 明确规定的不提交、由本部门出具或可通过本部门信息系统 数据交换获取的不提交、可自行查验获取的不提交)原则,颗 粒化梳理事项清单和全流程服务指南,绘制在线办理步骤流 程图,形成“一件事”清单,明确办事流程、材料清单、办结时限、法律依据等内容,汇编招投标“一件事”办事一本通。

(二)优化交易流程。全面推行线上不见面办理流程,将 招标投标办事事项由“现场”办理全部搬到“网上”办理,推进 系统互联、数据共享,从项目注册、初步发包方案、委托代理备 案、现场查勘、公告文件合一备案、招标控制价备案、中标候选 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工程销号等流程全程在线办理,持续 夯实招投标“一网通办”的数字底座。开辟重大项目“绿色通 道”,采用“告知承诺+后置补缺”方式,落实重大项目标前专家论证,实施“容缺预招”。

(三)强化技术应用。注重数据归集,规范交易数据统计, 由数据实时共享赋能高质效交易服务。强化 CA 互认,推行跨  省、市、区远程异地评标,快速融入长三角公共资源一体化建 设。深化智慧评标,实现智能清标、智能辅助评审、大数据比 对,提高评审专家工作效率,杜绝滥用评分自由裁量权现象, 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设置清单高度雷同预警,让围标串标无处遁形。

(四)全程跟踪服务。全面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限制性  条件,制定招标人重点环节责任清单和招标文件负面清单。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建立沪丰评标资源跨区域融合共享机制,推广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担保形式,取消限额以下项目投标 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等级高的投标人免 收或者减收投标保证金,免收建设工程项目综合交易费,切实降低交易成本。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6 月15日前,外出调研学习,召开专 题座谈会,全面梳理招投标事项清单、办事流程图、办事指南,安排部署落实。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16日起,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招投标“一件事”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宣传推广阶段。7月,有序开展交易主体座谈会、招 投标开放日等活动,包装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宣传推广我区招投标“一件事”改革工作做法、典型经验。

(四)总结提高阶段。8月,全面总结“一件事”改革经验, 听取意见反馈并有针对性整改,固化改革成果,评估改革成 效,建立“一件事”地方标准,形成具有大丰特色的招投标改革样板。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大丰区招投标“一件事”改革 领导小组,由区行政审批局局长任组长,区行政审批局分管副 局长和区交易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区行政审批局和区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相关人员为成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区行政审批局分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协调、督促改革工作落地。

(二)严格工作督查。定期召开改革工作会议,通报工作 进展,对工作开展迟缓的,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 策。按照工作步骤节点,形成阶段性总结,对照任务进行督 查、督办,确保在既定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改革目标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 积极宣传招投标“一件事”改革,加强对“一件事”全流程办事 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清单的解读,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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