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现发布2022年盐城市大丰区环境质量公报。
综述
2022年,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切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稳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环境质量逐步改善。饮用水源达标率100%,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比例为100%;环境空气质量良好,PM2.5均值27微克/立方米,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安全稳定。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22年,全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33~182,平均值为72,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处于良好状态。空气质量为优良的天数为306天, 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为83.8%,较上年下降2.8个百分点,其中有93天空气质量为优,213天空气质量为良。空气质量超标59天,其中轻度污染51天,中度污染8天,未出现重污染天;超标天中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的44天,占74.6%,为细颗粒物的13天,占22.0%,为颗粒物的2天,占3.4%。
全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日均值第98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日均值第98百分位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0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6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66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上升了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下降了15.8%,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下降了7.4%,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下降了3.6%,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下降了11.1%,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上升了11.4%。
全年降尘年平均值为1.92吨/平方千米·月,满足省参照标准,未出现酸雨。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我区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明显改善,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主要监测断面水质能达到划定的水域功能类别,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
1、饮用水源水质
2022年,大丰区饮用水主水源为宝应县里运河氾水水源地,备用水源为通榆河刘庄水源地。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公布监测结果,宝应县里运河氾水水源地全年水质均未超出Ⅲ类,水质达标。通榆河刘庄水源地基本项目指标均未超出Ⅲ类标准,5项补充项目和80项特定项目指标均达标。
2、地表水水质状况
2022年全区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比例为100%,省级水功能区达标率100%。全区主要河流中水质状况总体为良好,监测断面水质能达到划定的水域功能类别,水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与上年相比,地表水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比例明显提升。
(三)地下水环境质量
2022年我区地下水水质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差,影响我区地下水水质的主要污染因子是氨氮和氯化物。
(四)声环境
2022年全区声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上稳定,功能区噪声达标率75.0%,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程度稳定和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程度减轻。
1、区域环境噪声
2022年城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50.1分贝,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质量等级属于较好,较上年上升0.4分贝,污染程度稳定,测量值范围在(44.1~55.3)分贝。根据对噪声源进行分析,主要声源是社会生活噪声,所占比例达100%。
2、道路交通噪声
2022年城区昼间交通干线噪声测量值范围在(58.6~69.8)分贝,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2.4分贝,总体水平等级为一级,质量等级属于好,较上年下降3.6分贝,污染程度减轻。
3、功能区噪声
2022年城区功能区噪声达标率75.0%,较上年下降7.1个百分点。噪声功能区中4类区环境噪声达标率最高为100%,1类区环境噪声达标率最低为43.8%。三季度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为100%,四季度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为71.4%。一、二季度功能区噪声达标率均为64.3%,
(五)土壤环境质量
全区重点建设用地和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安全稳定。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