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苏农复〔2023〕19号)、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盐城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盐农建〔2023〕8号)精神及项目与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下达大丰区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并通知如下:
一、下达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2023年度大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3个,涉及7个镇、街道,建设高标准农田12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9万亩,分为财政补助和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32741.44万元(详见附件1)。其中南阳镇广丰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2023年大丰区高标准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试点和耕地质量提升试点项目。
二、强化资金管理和计划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江苏省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2〕7号)相关要求,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内容一经批复,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计划,确需进行调整变更的,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三、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各相关镇、街道应认真执行项目管理各项制度,坚持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施工单位,尽快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要严格落实农田建设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要压紧压实所有参建单位责任,加强动态监管,严把安全生产关、工程质量关;要做好矛盾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要坚持质量第一,进度服从质量,科学安排施工计划,项目于2023年底前主体工程基本完成,2024年5月底前建设任务全部完成。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l、大丰区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任务表
2、大丰区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定点定位表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