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1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建设期限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科室(中心、场):
《关于做好2021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大农发[2022]32号)已于2022年3月29日-4月4日在大丰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专家现场查看,并征求多方意见,现将2021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申报项目建设期限调整为2021年1月1日-2022年11月30日。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