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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放我市部分公共场所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5-09 来源: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做好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在前期有序开放部分公共场所的基础上,决定进一步开放我市部分公共场所。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健身房、游泳馆、瑜伽馆、体育舞蹈房、剧院、电影院、美容院、公共浴室和足浴店、采耳店、保健按摩店、校外培训机构、网吧、KTV歌厅、舞厅、游戏游艺厅、药店、老年大学、托育机构、宗教场所等已恢复开放的场所严格落实“错峰、预约、限流”等措施,严格落实“三查一测一扫” (查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扫“场所码”)主体责任,单一场所不超过最大承载容量的75%。

二、密室脱逃、剧本杀等娱乐场所,棋牌室、麻将室等室内场所实行申请承诺制后,可按不超过最大承载容量的75%有序开放。严格落实“三查一测一扫” 主体责任、规范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聚餐、培训、会议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酒店、培训会议的主办方严格落实“三查一测一扫”主体责任,认真核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方可参加活动。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对不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从严惩处。



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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