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和大发﹝2020﹞35号《大丰区基层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履责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调整刘庄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 磊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申友益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黄晓东 镇党委副书记
陆 杰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戴文健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 莉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骐菲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何裕明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朱兴军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束正华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主体办”),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黄晓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体办成员单位包含各村(居)、部门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