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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人员赋黄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5-05 来源:盐城市大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预防控制组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做好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根据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相关要求,我区将对未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的“应检尽检”重点人员“苏康码”赋黄码,具体如下:

一、全区所有规定频次“应检尽检”重点人群,连续2次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的,由辖区所在防控部门对其“苏康码”赋黄码。

二、黄码人员不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餐等各类聚集性活动,不得乘坐公共交通,不得参加线下会议。

三、“应检尽检”重点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参加核酸检测,在完成核酸检测5天后,“苏康码”黄码将转为绿码。

四、全区各小区、公共场所要强化“苏康码”查验工作。区各督查组将进行随机抽查,一经发现公共场所有黄码人员进入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公共场所采取警告、罚款、关停等处理措施。

五、对拒不按规定要求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共同营造健康安全的社会环境。

咨询投诉电话:0515-83288206。

盐城市大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预防控制组

202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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