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市、区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和人民群众关切,全面对标先进地区营商环境标准,一体有效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打造苏北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沿海绿色产业新高地、长三角飞地经济示范区,谱写“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大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一、持续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按照“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收费标准以及监管主体、规则、标准。年底前编制公布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牵头部门: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协调办)、区委编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
2.精准赋能重点园区高质量发展。复制推广自贸区创新做法,围绕人才服务、科技融资、贸易通关等高频事项,推进“审批一监管一执法一信用”闭环管理模式。根据省市部署,结合省级开发区等重点园区功能定位、形态特征、工作需要和承接能力,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依照法定程序精准赋予开发区等重点园区建设发展、审批服务主责主业相关行政权力,并实行清单管理。(牵头部门:区协调办、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
3.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调整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分类审批流程,依托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现全流程在线审批。推行“容缺预审+告知承诺”制,各部门调整审批时序,提前开展实质性审查,试行预审批,实行审批前移。加强政策研究,探索实施优化数字化联合审图、优化市政公用报装接入、推广联合测绘等3项省级重点改革课题,为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供“大丰样本”。(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
4.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固化“全程通、零费用”审批模式,确保企业开办“六合一”半天办结无例外。着力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推广使用简易注销程序,加快不再经营的市场主体出清。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全覆盖管理,力争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扎实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在健身房、药品零售、美发店等16个行业制定“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通过设置专窗、指定专人、印发手册等方式实现“一次申请、一站办结、一证准营”。(牵头部门:区协调办、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
二、强化放管结合,提升整体监管效能
5.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编制全区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积极对接市级监管数据中心,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监管对象抽查模式,建立重点行业联合监管机制,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追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
6.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建立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开展行业信用监管示范,整合全区非现场监管资源,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和非现场执法,着力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问题。深化“互联网+监管”,丰富监管数据资源库,提高监管智能化水平。(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各相关监管部门)
7.切实提高重点领域监管成效。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金融等重点领域监管,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切实提高监管成效。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大丰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医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
三、优化政务服务,提高便利度和满意度
8.加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以区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在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等方面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高效化运行,在全市率先申请政务服务标准化创建验收,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评价机制。将村(居)便民服务中心为延伸点,添置自助服务终端,推行“代办点+自助服务终端”模式,方便基层群众“村口办”“就近办”“马上办”。(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9.优化综合窗口服务。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合理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配备,统一管理,实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加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科窗口建设,实现跨部门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10.创新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机制。根据重大项目的重要性及服务需求,对全区重大项目实行“一码、一平台、一专班、一专席”服务。“一码”即对重大项目优先赋码,保障项目能并联办理其他手续,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平台”即进一步提升“项目审批通”APP对重大项目信息的归集和展示功能。“一专班”即全区两重一实项目及其他重点项目,绑定首席代理员,由首席代理员亲自服务。“一专席”即安排专人定期跟踪项目进展,及时排查堵点。设立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专属服务客厅,按照“五专区、四专班、三专家、两项机制”的“5432”模式,释放项目服务链式集成效应,常态化开展社会投资建设项目“零审批开工”,推动基地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达效。(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管局、大丰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各相关部门)
11.全面推进“一件事”改革。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依托盐城市“一件事”网上平台,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凡是本区政府部门核发的,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动“一件事”线上线下标准化办理。今年重点推进开餐馆、开旅馆、新生儿出生、初次就业、退休、身后、不动产登记、军人退役等一件事。(牵头部门:区协调办,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
12.深入实施跨区域通办。高标准推进政务服务“双百工程”,确保跨区域通办任务落地落实,持续推进104个事项“市内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开设长三角一体化服务专窗,推动高频电子证照互认共用,实现社会保障、健康医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市场监管等领域140项高频事项长三角“一网通办”。(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各相关部门)
13.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健全重大项目服务机制,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加强评标专家考核,强化招标采购代理管理,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不见面”交易100%。运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监督检查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履职行为,维护阳光公平的交易秩序。(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
14.推进便民热线高质量发展。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体系,创新12345工单办理方式,完善考核管理,坚持以快接、快办、办成、办好为标准,确保企业群众回访满意率达98%以上。深化“一哨联办”工作机制,组建社会监督员,开设倾听服务专席,努力打造“便民、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各区(园)管委会)
四、加快建设数字政府,着力提升政府效能
15.提升数字政府应用水平。依托“我的盐城”APP大丰板块形成移动端总界面,推动各级各类服务应用同源发布、统一管理。启动“区级城市驾驶舱”调研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大丰实际情况推进区级城市驾驶舱建设。(牵头部门: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社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各相关部门)
16.增强“一网通办”支撑能力。加大政务服务系统整合力度,持续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化“不见面”审批,提升网上服务能力。实施“苏服码”推广行动,加强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应用,推动网上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转变。(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
17.全面开展数据治理。认真落实《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完善数据目录体系,出台实施细则,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加快推动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公共数据按需共享率达到90%以上,应开放公共数据开放率达到80%。加强五大基础数据库建设,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要求,推进主题库、专题库建设。(牵头部门: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
18.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建立健全信息与网络安全通报机制,强化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及时发现、通报和处置安全隐患,切实提升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做好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防控工作,加强安全态势主动监测、智能感知、威胁预测,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开展3次有针对性的网络安全攻防演练。(牵头部门:区委网信办、区工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安局,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
五、聚焦关键领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9.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持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破解“首贷难”“续贷难”等问题,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两增”。严格落实信贷融资收费和服务价格管理规定,力争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平稳态势。(牵头部门:区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人行大丰支行)
20.加强人才和劳动力要素保障。扩大“黄海明珠”人才计划影响力,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提高驻盐高校毕业生留盐率,打造最优人才发展生态。坚持促进就业与服务企业深度融合,聚焦全区重点产业链,全年举办线上线下“招工引匠”活动50 场次以上,培养产业工匠2000名以上,培训6300人次以上,切实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牵头部门: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各相关部门)
21.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围绕产权保护、转供电加价、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行业协会违规收费等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开展重点领域涉企刑事犯罪惩治活动,切实保护企业权益,更好促进企业发展。(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公安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各相关部门)
22.高效落实纾困惠企政策。推动市“盐企通”企业服务平台向县(区)延伸应用,实现精准匹配,适时推送。完善财政奖补资金直达机制,优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按规定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政策。(牵头部门: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
23.建立常态化企业诉求直达机制。持续深化12345“一企来”企业服务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知识库中的公共服务事项,规范信息的录入、审核、发布、运用等工作,遴选“政策专员”,为“一企来”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发挥12345在线平台的政务公开窗口作用。充分利用网上政务平台、定点联系、定期走访、会议座谈等载体,完善政企沟通机制,推动改革举措更加务实精准。(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
各部门要健全完善改革推进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落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要发挥“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作用,及时会办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权威性和执行力。要加强跟踪督查,定期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评估,加大考核力度,激发内生动力,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鼓励改革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措施,增强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022年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具体内容 | 完成时限 | 牵头部门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 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按照“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收费标准以及监管主体、规则、标准。 | 全年 | 区协调办、 区委编办、 区司法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编制公布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 2022年12月底前 | 区协调办、 区委编办、 区司法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
2 | 精准赋能重点园区高质量发展 | 复制推广自贸区创新做法,围绕人才服务、科技融资、贸易通关等高频事项,推进“审批一监管一执法一信用”闭环管理模式。 | 2022年12月底前 | 区协调办、 区委编办、 区司法局、 区发改委 | 区各相关部门 |
根据省市部署,结合省级开发区等重点园区功能定位、形态特征、工作需要和承接能力,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依照法定程序精准赋予开发区等重点园区建设发展、审批服务主责主业相关行政权力,并实行清单管理。 | 2022年12月底前 | 区协调办、 区委编办、 区司法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
3 |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 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调整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分类审批流程,依托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现全流程在线审批。 | 2022年12月底前 |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行政审批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推行“容缺预审+告知承诺”制,各部门调整审批时序,提前开展实质性审查,试行预审批,实行审批前移。 | 全年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
加强政策研究,探索实施优化数字化联合审图、优化市政公用报装接入、推广联合测绘等3项省级重点改革课题,为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供“大丰样本”。 | 2022年12月底前 |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行政审批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
4 | 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 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固化“全程通、零费用”审批模式,确保企业开办“六合一”半天办结无例外。 | 全年 | 区行政审批局、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着力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推广使用简易注销程序,加快不再经营的市场主体出清。 | 全年 | 区行政审批局、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全覆盖管理,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 | 2022年12月底前 | 区协调办 | 区各相关部门 | ||
扎实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在健身房、药品零售、美发店等16个行业制定“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通过设置专窗、指定专人、印发手册等方式实现“一次申请、一站办结、一证准营”。 | 2022年12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
5 | 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 | 编制全区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 | 2022年12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局、区委编办、区司法局 | 区各相关监管部门 |
积极对接市级监管数据中心。 | 2022年12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局、 区工信局 | 区各相关监管部门 | ||
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监管对象抽查模式,建立重点行业联合监管机制,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 | 全年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各相关监管部门 | ||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追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 全年 | 区司法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
6 | 创新监管方式方法 | 建立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开展行业信用监管示范,整合全区非现场监管资源,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和非现场执法,着力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问题。 | 全年 | 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 区各相关监管部门 |
深化“互联网+监管”,丰富监管数据资源库,提高监管智能化水平。 | 全年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各相关监管部门 | ||
7 | 切实提高重点领域监管成效 |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金融等重点领域监管,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切实提高监管成效。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 全年 | 区市场监管局、大丰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医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监管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8 | 加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 以区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在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等方面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高效化运行,在全市率先申请政务服务标准化创建验收,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评价机制。 | 全年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将村(居)便民服务中心为延伸点,添置自助服务终端,推行“代办点+自助服务终端”模式,方便基层群众“村口办”“就近办”“马上办”。 | 2022年12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局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 ||
9 | 优化综合窗口服务 | 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合理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配备,统一管理,实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 2022年12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 | 2022年6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
9 | 优化综合窗口服务 | 加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科窗口建设,实现跨部门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 2022年12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局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
10 | 创新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机制 | 根据重大项目的重要性及服务需求,对全区重大项目实行“一码、一平台、一专班、一专席”服务。“一码”即对重大项目优先赋码,保障项目能并联办理其他手续,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平台”即进一步提升“项目审批通”APP对重大项目信息的归集和展示功能。“一专班”即全区两重一实项目及其他重点项目,绑定首席代理员,由首席代理员亲自服务。“一专席”即安排专人定期跟踪项目进展,及时排查堵点。 | 全年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设立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专属服务客厅,按照“五专区、四专班、三专家、两项机制”的“5432”模式,释放项目服务链式集成效应,常态化开展社会投资建设项目“零审批开工”,推动基地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达效。 | 全年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管局、大丰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 | ||
11 | 全面推进“一件事”改革 | 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依托盐城市“一件事”网上平台,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凡是本区政府部门核发的,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动“一件事”线上线下标准化办理。 | 2022年12月底前 | 区协调办 | 区各相关部门 |
推进开餐馆、开旅馆、新生儿出生、初次就业、退休、身后、不动产登记、军人退役等一件事。 | 2022年12月底前 | 区协调办 | 区各相关部门 | ||
12 | 深入实施跨区域通办 | 高标准推进政务服务“双百工程”,确保跨区域通办任务落地落实,持续推进104个事项“市内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 全年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开设长三角一体化服务专窗,推动高频电子证照互认共用,实现社会保障、健康医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市场监管等领域140项高频事项长三角“一网通办”。 | 全年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各相关部门 | ||
13 |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 健全重大项目服务机制,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加强评标专家考核,强化招标采购代理管理,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不见面”交易100%。 | 全年 | 区行政审批局、 区财政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运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监督检查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履职行为,维护阳光公平的交易秩序。 | 全年 | 区行政审批局、 区财政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
14 | 推进便民热线高质量发展 | 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体系,创新12345工单办理方式,完善考核管理,坚持以快接、快办、办成、办好为标准,确保企业群众回访满意率达98%以上。 | 全年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各区(园)管委会 |
深化“一哨联办”工作机制,组建社会监督员,开设倾听服务专席,努力打造“便民、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全年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各区(园)管委会 | ||
15 | 提升数字政府应用水平 | 依托“我的盐城”APP大丰板块形成移动端总界面,推动各级各类服务应用同源发布、统一管理。 | 全年 | 区工信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15 | 提升数字政府应用水平 | 启动“区级城市驾驶舱”调研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大丰实际情况推进区级城市驾驶舱建设。 | 全年 | 区工信局 | 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社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各相关部门 |
16 | 增强“一网通办”支撑能力 | 加大政务服务系统整合力度,持续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化“不见面”审批,提升网上服务能力。 | 全年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实施“苏服码”推广行动,加强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应用,推动网上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转变。 | 全年 | 区行政审批局、 区工信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
17 | 全面开展数据治理 | 认真落实《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完善数据目录体系, 出台实施细则,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加快推动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公共数据按需共享率达到90%以上,应开放公共数据开放率达到80%。 | 2022年12月底前 | 区工信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加强五大基础数据库建设,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要求,推进主题库、专题库建设。 | 2022年12月底前 | 区工信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
18 | 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 | 建立健全信息与网络安全通报机制,强化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及时发现、通报和处置安全隐患,切实提升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护能力。 | 全年 | 区委网信办、区工信局、区公安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做好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防控工作,加强安全态势主动监测、智能感知、威胁预测,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开展3次有针对性的网络安全攻防演练。 | 全年 | 区委网信办、区工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安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
19 | 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 | 持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破解“首贷难”“续贷难”等问题,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两增”。 | 全年 | 区金融监管局 | 人行大丰支行 |
严格落实信贷融资收费和服务价格管理规定,力争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平稳态势。 | 全年 | 区金融监管局 | 人行大丰支行 | ||
20 | 加强人才和劳动力要素保障 | 扩大“黄海明珠”人才计划影响力,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提高驻盐高校毕业生留盐率,打造最优人才发展生态。 | 全年 | 区人社局 | 区科技局,区各相关部门 |
坚持促进就业与服务企业深度融合,聚焦全区重点产业链,全年举办线上线下“招工引匠”活动50场次以上,培养产业工匠2000名以上,培训6300人次以上,切实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 | 2022年12月底前 | 区人社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
21 |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 围绕产权保护、转供电加价、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行业协会违规收费等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治理力度。 | 全年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改委 | 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各相关部门 |
开展重点领域涉企刑事犯罪惩治活动,切实保护企业权益,更好促进企业发展。 | 全年 | 区公安局 | 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 ||
22 | 高效落实纾困惠企政策 | 推动市“盐企通”企业服务平台向县(区)延伸应用,实现精准匹配,适时推送。 | 全年 | 区工信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完善财政奖补资金直达机制,优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按规定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政策。 | 全年 | 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
23 | 建立常态化企业诉求直达机制 | 持续深化12345“一企来”企业服务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知识库中的公共服务事项,规范信息的录入、审核、发布、运用等工作,遴选“政策专员”,为“一企来”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发挥12345在线平台的政务公开窗口作用。 | 全年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各相关部门 |
充分利用网上政务平台、定点联系、定期走访、会议座谈等载体,完善政企沟通机制,推动改革举措更加务实精准。 | 全年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各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