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各相关单位、部门: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的关键之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特殊而重要。为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成果,提升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现将《2022年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2年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22年大丰区小海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2022年大丰区小海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印发
附件1
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2022年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指示精神,结合“十四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强化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深化风险品种、风险区域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推进“网格化+精准监管”
(一)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推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食品安全考核、乡村振兴等综合性考核内容,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产品风险隐患较大的村(居)进行约谈通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党政同责、属地管理责任。
(二)落实部门行业管理责任。镇种植、畜牧、水产等部门要细化监管网格,全面梳理并动态更新主要监管对象名录,每年更新不少于2次,摸清重点监管对象基础信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巡查,加大监管与执法力度,规模主体全年巡查2次以上,巡查覆盖率100%。
(三)落实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两个责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培训,健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和质量公开承诺制度、生产记录制度、投入品管理制度、农(兽、渔)药安全间隔期制度、宣传培训制度等,提高主体质量安全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二、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
(四)推广绿色生产方式。完善主要农作物生产技术规程,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继续开展绿色防控、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技术应用,开展科学安全用药技能培训,推进农药、化肥、兽用抗菌药减量化使用,加大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推广力度,提升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应用覆盖率。
(五)打造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紧扣考核目标任务,加大“两品一标一基地”认证,扩大申报类别,提高申报质量,2022年全镇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提升到70%以上。加强证后监管,推行绿色食品企业“五有”规范化建设,促进生产主体提档升级,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加强绿色食品与“大丰仓”品牌应用,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优质优价机制形成。
三、加大整治监测力度,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管控
(六)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围绕大蒜、芹菜、韭菜、茼蒿、芦笋、豇豆、小青菜、西甜瓜、葡萄、梨等特色主导产业以及水产品、禽蛋等重点畜水产品在例行监测中反映出的问题隐患,加大用药情况调查,突出违法违规使用“蓝粉”、“工业硫磺”以及超剂量使用杀菌剂情况等排查,强化风险防范与预警预报,推动监管工作由过程控制向风险控制转变、由事后处置向主动防控转变。
(七)常态开展监测抽检。科学制定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加大定量监测力度,将主要监管对象、合格证应用主体、中小散户纳入抽检范围,积极配合上级定量抽检,强化镇监管站速测作用,构建“定量+半定量”监测体系,全镇农畜水速测4800批次以上,检测结果及时上传省市平台。开展快速检测技能培训,积极参加上级快速检测技能竞赛,指导规模基地开展自检。
(八)精准实施专项整治。按照“两摸清、两落实、两到位”要求,进一步加强产管联动、部门协作,深入开展 “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加强源头管控、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禁限用农兽药使用及超标问题。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肃查处,强化执法威慑力。
四、强化监管能力提升,构建监管新模式新机制
(九)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适应形势,实施“网格化+精准监管”工程,确保有机构管事、有人员做事,精准发力,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继续开展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提升行动,确保我镇监管站建设达到四星级。新建一批村级服务站,加强对监管员、协管员新技术、新知识等培训,提高移动监管、信息化监管水平,全年集中培训不少于40学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升业务水平。
(十)推动追溯规范化管理。推进农产品生产主体入网管理,入网规范化追溯比例达75%以上,推广使用新版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强对收储运环节规范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管理,做到应开尽开、常态开具、规范开具。落实追溯“四挂钩”机制,将追溯和合格证开具列入日常巡查和“双随机”检查范围,严防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等行为,开展合格证试行现场观摩活动,树立一家追溯应用标杆企业,甄选一家使用典型案例。
(十一)探索建立信用监管。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实行主体平台注册和信用建档同步推进,对入网生产主体开展信用打分,推动将信用评价结果与入网主体评优鉴选、项目支持、分类监管等挂钩,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守信褒奖和失信惩戒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效能。
附件2
2022年大丰区小海镇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测方案
2022年,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以及《2022年大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及食品安全考核工作要求,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开展各类抽检,全年定性抽检达到4800批次。
一、监测范围及对象
(一)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种植类产品监测以蔬菜、果品、食用菌、中药材、稻麦为主,产品从农产品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收储运环节抽取;畜禽产品监测以猪肝、猪肉、禽肉、禽蛋、牛肉、羊肉等,肉、蛋从屠宰场和养殖场抽取,水产品监测以鱼、虾为主,产品从水产养殖主体抽取。抽检过程中可根据产品上市情况覆盖一定数量中小散户。
(二)监督抽检:抽查品种为蔬果、大米、畜禽肉、禽蛋和水产品,抽检对象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以及定点屠宰场、“两品一标一基地”获证产品为重点,2021年度监测不合格样品生产主体、12个重点品种生产主体列为重点抽查对象。
二、监测时间和数量
(一)省级监测。(1)例行监测:2月、4月、7月、10月全年共4次,其中:蔬果每次28批次样品(含5个散户样品),畜禽产品每次17批次样品(含3个散户样品),水产品四次对应抽检6、8、12、12批次样品。(2)监督抽检:4月、9月、11月全年共3次,其中:蔬果每次6批次样品,畜禽产品每次4批次样品,水产品对应抽取3、6、6批次样品。
(二)市级监测。(1)例行监测:蔬果2月、3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对应开展草莓、韭菜、青椒、普通白菜、豇豆、葡萄、芹菜、萝卜莴苣专项监测,每批抽取5批次样品;畜禽产品、水产品6月、9月、11月每次分别抽取4批次样品。(2)监督监测:5月、10月分别抽检蔬菜、畜禽、水产3批次样品。
(三)区级监测。根据生产实际以及“两节”、中高考、元旦等重点时段组织抽检。其中:(1)例行监测。蔬果全年540批次;粮食类产品全年200批次;畜禽产品85批次;水产品65批次;(2)监督监测。种植业60批次(含“两品一标一基地”监督抽检30批次);畜禽产品15批次;水产品15批次。
(四)镇级监测。(1)速测卡监测:全镇全年监测不少于4500批次。(2)胶体金监测:全镇不少于300批次。
我镇全年承担省、市、区定量抽检任务数不得少于80批次,指导辖区内规模生产主体开展自检不少于100批次。
三、监测参数和抽样要求
(一)监测参数
省级任务依据省级监测方案执行。
市级监测:蔬菜类重点检测30种参数: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毒死蜱、三唑磷、甲氰菊酯、灭多威、氯氰菊酯、氯氟氰菊脂、溴氰菊酯、三唑酮、甲霜灵、异菌脲、涕灭威、克百威、三氯杀螨醇、腐霉利、多菌灵、吡虫啉、氟虫腈、啶虫脒、哒螨灵、灭幼脲、嘧霉胺、甲氨基阿维菌素甲酸盐、烯酰吗啉、咪鲜胺、阿维菌素、噻虫嗪、氟啶脲;猪肉、猪肝、牛肉、羊肉:7种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5种磺胺类(磺胺间甲氧嘧啶(SMM)、磺胺二甲嘧啶(SM2)、磺胺甲噁唑(SMZ)、磺胺二甲氧嘧啶(SDM)、磺胺喹噁啉(SQ));禽肉、禽蛋:8种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和洛美沙星);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OZ、SEM、AMOZ和AHD)、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等。检测方法按照省级监测方案执行。
区级监测参照市级监测,镇(监管站)胶体金检测根据生产用药习惯每个产品实际选取3种以上农药开展检测。
(二)抽样要求
蔬果产品按照《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规定执行;畜禽产品参照《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 1897)及有关标准执行,样品均需冷冻保存;水产品按照《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30891)规定执行,样品均需冷冻保存。
每个种养殖主体每次抽样不得超过3个样品,畜禽屠宰场每张检疫证(不同产地来源)可抽样1个,抽样时应尽量覆盖省监管追溯平台规模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