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区中央直达资金相关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和盐城市财政局《关于成立中央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盐财预〔2020〕23号)精神,现就成立我局中央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我局中央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卞松岭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曹锦平、曹冰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各位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区直达资金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组织协调。
二、局内职责分工
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要按照上级财政部门部署要求和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预算科。牵头拟订区直达资金工作方案,做好向上级财政备案及相关组织协调、对社会公开等工作;研究提出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特别国债转贷资金、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资金分配建议;按要求分解下达预算指标。
(二)国库科。参与拟订区直达资金工作方案;组织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工作,牵头建立直达资金台账;研究制定监控预警规则,细化监控系统业务需求;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三)各业务科室。负责对口资金的预算指标分配下达和监控工作;在监控系统中导入指标、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等相关信息,对预警信息进行核实处理;分析利用和对外提供监控系统数据,报告监控情况。
(四)财政运行监测中心。牵头做好直达资金财政监督工作,发挥好监控系统的作用,加强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五)信息科。根据局相关科室业务需求完善信息系统,确保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和监控工作顺利开展;负责按照财政部确定的监控系统接口技术规范并结合我区实际,对生产系统进行适应性调整改造,实现生产系统与监控系统数据对接;组织做好相关运维工作。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