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2]49号),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一、申领条件
⑴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
⑵自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12个月内(以证书核发时间为准);
⑶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照企业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二、补贴标准
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符合条件的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市区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纳入全市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内的,补贴标准上浮30%。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三、申领方式
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在窗口申领或者在“江苏省智慧人社”手机APP申领。
四、政策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五、咨询电话
0515-82030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