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014392156K/2022-13735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2-11-26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划定大丰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2023年3月1日起,《盐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盐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办法(草案)》的要求,拟划定大丰区重点管理区域如下:东至中子午河南至南翔路-五一路-二卯酉河,西至申丰北路-沪丰大道-金海路-祥丰路,北至疏港运河合围的区域现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市民朋友如有意见建议可以在公告下方留言评论,也可以发送邮件反馈,邮件地址:908501696qq.com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

2022年11月26日

大丰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盐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doc

 

大丰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盐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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