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决定组织全区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8 日上午 10 时至10 时 19 分。
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如下:预先警报,鸣 36 秒停 24 秒,反复3 遍,3 分钟为一个周期;空袭警报,鸣 6 秒停 6 秒,反复 15 遍,3 分钟为一个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长鸣 3 分钟。警报信号之间间隔为 5 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2021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