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53239518F/2021-09444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 发文日期 2021-05-26
文号 新政发〔2021〕36号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同意成立新丰镇渔业服务中心的批复


新丰镇渔业服务中心筹备组:

你组《关于成立新丰镇渔业服务中心的报告》和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新丰镇渔业服务中心,准予挂牌开展工作。新丰镇渔业服务中心成立后,应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认真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管理、处理好进出港渔船等事项。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促进新丰镇渔业发展作贡献。

此复。

           

           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

                           20215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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