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是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环境、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全面抓好我镇“十四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全镇生态环境,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126号)、盐城市政府办《关于推进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盐政传发〔2020〕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十四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源头控制和资源利用为目标,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质量,加强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建立健全主体责任明确、运行机制完善的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行和农民广泛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机制,推动秸秆资源有效利用、农业增产增收、生态环境改善。
二、目标任务
自2021起,全镇单季稻麦连片种植面积1000亩及以上的种植主体实现秸秆离田利用率达50%以上,2个国省考断面周边的达60%以上。从2022年起主要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率达100%。“十四五”期间,全镇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率每年提升不低于5个百分点,2025年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率达42%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9%以上。
三、工作重点
1、构建秸秆离田收储体系。推进镇级秸秆收储点建设。各村(居)要对收储中心建设的场地选择、设备选型、运作模式以及收储加工后的销售渠道,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帮助秸秆收储、利用实体做好与农户的对接,深入村组、田头开展收储业务,做好土地流转等服务工作。发展农作物联合收获、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较为完善的秸秆田间机械化处理体系,保障区域内秸秆资源有效收储利用。
2、拓宽秸秆离田利用途径。加大我镇秸秆利用主体的培育和镇外利用主体的招引力度,立足秸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条,发展壮大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关联企业。各村(居)要鼓励发展秸秆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肥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一是开展能源化利用。鼓励都市环保新能源公司加大稻麦秸秆收购力度,年收购量达1万吨以上。鼓励粮食烘干加工企业推广应用生物质颗粒燃料,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产业,推进清洁能源利用。到2025年能源化年利用秸秆1万吨以上。二是抓好饲料化利用。发展牛羊等食草畜牧业,加快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和发酵技术。三是加快原料化利用。以市场为导向,重点发展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板材、建材、编织等产业。四是推动肥料化利用。在果园、桑园、大蒜种植等区域,继续加大秸秆覆草还田技术推广力度。发展秸秆与其他农业废弃物混合利用生产有机肥。五是扩大基料化利用。积极发展以水稻、小麦等秸秆资源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发展秸秆育苗、花木基质、温室大棚育苗等生产企业,拓展秸秆基料化利用途径,带动秸秆基料产业发展。
3、提升秸秆机械化还田质量。各村(居)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强化技术培训指导,抓好农机手培训,促进农机、农艺有机结合,结合主要农作物生产全面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进,主推秸秆机械化还田与水稻机插秧、二麦机条播集成技术,切实提高秸秆还田质量,确保还田效果。镇村两级加大对秸秆还田作业质量、标准、面积等督查。同时加大第三方核查力度。要做到“不离田,就还田”,确保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保持高位水平。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完善镇政府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农业、生态环境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各村(居)是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镇村干部分村(居)组挂钩,落实包干区域。
2.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要把宣传引导作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要手段,利用宣传车、标语、微信平台等开展常态化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面向全社会多形式、多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515-83372002,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支持。
3.强化政策扶持。一是离田作业补助。对实施稻麦秸秆打捆离田的种植户,每季给予每亩30元的秸秆离田作业补助。二是收储利用按量补助。对年收储稻麦秸秆量达到1000吨以上的收储点,按量每吨补助25元;对年消耗利用稻麦秸秆1万吨以上大丰区域的秸秆能源化或原料化利用企业,按每吨10元标准进行补助。三是收储点建设补助。对以稻麦秸秆收储加工为主,年收储能力达5000吨以上的新建收储中心。四是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对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种植户,每季继续给予每亩25元的作业补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与秸秆离田作业补助不重复享受。五是重点机具补助。在享受国家购机补贴的基础上,对新购置秸秆打(压)捆机、搂草机进行叠加补助,其中购机额在10-20万元(含)的补助2万元,购机额在20-40万元(含)的补助4万元,购机额在40万元以上的补助6万元。具体考核细参照区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负责制订的客商细则。各村(居)也要加大秸秆离田利用奖补力度,对秸秆离田作业、机具购置、秸秆收储点建设等提供依据。
4.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是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工作机制。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落实农技人员踏田指导,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秸秆收储加工实体用地和村组秸秆堆放场地落实工作;派出所、交通部门要建立秸秆运输“绿色通道”制度,消防部门要加强秸秆收储加工实体消防现场免费指导;供电等部门做好秸秆利用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秸秆收储加工实体用电落实等工作。
5.强化督查考核。将秸秆综合利用纳入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考核内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各村(居)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对完不成任务或因秸秆乱烧乱抛被定性、对工作滞后、影响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成绩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