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林场党委,局机关党委及下属各支部,各自然资源所、分局党支部,局各直属单位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不想腐”的思想自觉,根据区纪委、区监委《关于开展“510”警示教育的通知》(大纪发〔2021〕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510”警示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为主题,开展“510”警示教育系列活动,推动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根基和道德防线,在全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主要安排
“510”警示教育活动,从4月底起至5月底结束。重点安排以下内容:
1.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传达学习全区“510”警示教育专题会议精神,围绕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活动,发挥零距离警示教育效应。
2. 开展廉政教育党课活动。“510”警示教育期间,局党委书记要为系统职工讲授廉政教育党课,特别是纪律教育专题党课。结合“党员统一活动日”,支部书记要为所在支部党员讲授廉政教育党课。活动结束后,各支部廉政教育党课材料和会议记录报至局机关党委。
3. 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活动。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廉政风险动态常态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追责清单,落实防控措施,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谈话提醒活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廉政风险。
4. 开展纪法知识测试活动。以考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为重点,分层分级开展测试活动。
5. 推动系统廉洁家风建设。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清风传家》《严逸治家》教育读本学习活动,并撰写心得体会。
6. 开展廉政实境教育活动。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廉政文化教育专线,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接受现场警示教育。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局各基层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尤其是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成效。各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活动,狠抓任务落实,推动活动不断深入。
2. 加强统筹谋划。局各基层党组织要精心策划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及时宣传报道活动成效,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不断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3. 加强督促检查。警示教育活动期间,局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抓好学习教育、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局机关党委要加强督促检查,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执纪问责。活动结束后,局各支部于6月8日前形成总结报局机关党委。
中共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