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K1308267XB/2021-0774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2-19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大丰区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为积极应对建筑业发展新形势,进一步加快我区建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升我区建筑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区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问题做如下政策解读:

一、出台文件的背景和过程

2020年9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建筑业发展工作会议,对建筑业转型发展进行专题部署,要求全市上下全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盐城市委、市政府和大丰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参照《盐城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起草了我区《意见》

二、文件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工作措施、组织保障四大部分,其中具体工作措施21条。

(一)指导思想

以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转型升级为抓手,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壮大行业发展规模,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区建筑业创新发展、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十四五”末,全区建筑业总产值实现翻一番,突破200亿元;新增建筑业一级资质企业2-3家;力争培植特级资质企业1家;培育产值超30亿元企业1家,超20亿元企业2家,超 10亿元企业8家。

(三)工作措施

1、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扶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培育发展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的建筑企业,成功晋升总承包特级资质或一级资质的由区政府给予资金奖励;首次入选江苏省建筑业“百强企业”或获得盐城市政府年度考核公布的盐城市建筑业发展第一等次的企业,由区政府给予资金奖励。二是引导企业多元化发展。三是积极鼓励市外大型企业落户大丰。对外地一级及以上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将注册地变更至我区的,落户时间达到一年,由政府给予奖励。

2、立足外向发展,不断拓展市场空间。一是引导企业“走出去”发展。我区企业外出施工总承包单项工程开票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的,由区政府给予资金奖励。二是发展壮大技术服务企业。对成功晋升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专业甲级的我区企业,由区政府给予资金奖励。

3、深化建筑企业改革,增强建筑业发展活力。一是提高资本运作与资源整合能力。二是规范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4、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创造竞争优势。一是鼓励建筑企业争先创优。对进入省高企培育库的、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我区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对获得国家级施工工法的、省级施工工法的以及优质工程等奖项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5、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提升绿色建筑发展水平。一是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二是推动绿色建筑高品质发展。三是加快推进建材企业绿色发展。

6、强化行业管理服务,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一是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二是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三是完善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四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五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获得盐城市建筑业发展考核“第一等次”的我区企业,2年内在我区范围内免缴应由施工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六是保障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七是支持骨干企业参与本地基础设施建设。八是推进房地产业与建筑业深度融合。

(四)组织保障

《意见》中明确成立大丰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为企业提供多部门、多方位的扶持和指导,提升服务监管水平,营造优良营商环境,为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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