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华东路1号,邮编:224100,电话:0515—8381830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明确分管负责人,设立政务公开科,明确专职人员,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新《条例》的实施工作,并做好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强化制度规范。研究制定了政务公开具体方案,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程序、时限,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公开形式上,坚持注重实效,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具体公开形式;在公开内容上,力求全面真实;在公开时限上,严格做到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在公开制度上,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事项三级审批制度,对公开内容严格把关,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严防涉密信息泄露,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制定完善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政务公开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依流程办事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对新《条例》进行专题解读学习;积极派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组织参加省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区级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培训4次,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督查考核。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建立了考核评议等基本工作制度,并在执行过程中逐步规范和完善。每月对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年终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要求,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打分,确定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没有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需要公开的信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大丰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新的进步,信息公开意识明显增强,信息公开内容明显增多,较好地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公开形式还不够多,公开质量还不够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还不够细致,均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提升。

今年,区政府办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一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内容。对照新《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文件、重大决定事项、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项目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政府信息,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主动借鉴其他地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宣传推送力度;整合政府公开信息,科学设置栏目,根据工作重点和热点开设专题栏目,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集成度。三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审核把关。强化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审核,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加强与公文起草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认定的准确性。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发生泄密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