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有关单位:
现将《大丰经济开发区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
大丰经济开发区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
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开发区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农业标 准化生产水平,现就开发区“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 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 以绿色优质水稻种植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实行“产-加-销'联动增值,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努力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消费安全、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目标任务
在七灶河、和瑞、河口、灶圩、同圣、龙福、建设7个村建设1.180232万亩优质水稻基地,依托盐城市兴谷米业有限公司,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管理模式,实现产业化经营。基地执行绿色优质水稻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增强稻米市场竞争力,为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提供优质稻米原料。
三、基地概况
开发区“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位于江苏省东部沿海城市大丰区西部,辖8个村、2个居委会,基地内交通便利,公路、农村机耕大道纵横交错。田间道路硬质、通畅,可以满足生产和运输流通的需要。环境清洁卫生,生态良好。基地农田条田化,田容田貌美观整齐。田头、路边绿树成荫,森林覆盖率达到25%。基地常年以生产粮食为主,水质清澈无污染,水资源丰富,农田土壤质地优良,微生物种群分布合理,土壤养分丰富,有机质含量高,无重金属污染。基地气候温和,雨水充沛日充足,适宜水稻生长。
四、建设内容
(一)建立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体系
1、成立开发区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和协调基地建设工作。
2、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基地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地办),办公地点设在开发区社事局,负责基地技术服务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并具体承担基地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同时负责基地技术指导和生产管理工作。
3、基地所在村明确建设单元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4、建立健全基地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二)建立基地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开发区、村、户生产管理体系,开发区、村、组三级技术管理簿册齐全,农户有绿色食 品生产操作规程、绿色食品生产者使用手册、基地投入品清 单,有生产管理记录和生产收购合同。建立“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的“五统一”生产管理制度。在显要位置设置基地标识牌,标明基地名称、基地范围、基地面积、基地建设单位、基地栽培品种、主要技术措施、有效期等内容。
(三)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农业部门将分期公布并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禁止在基地经营明令禁止经营的农业投入品。建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村至少有一名专职或兼职农技人员,负责对基地使用的农药、肥料统一购买、统一供应、统一管理。建立监督检査制度,组织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地生产中投入品使用及投入品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
(四)建立完善的科技支撑和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以开发区社事局为依托,组建基地建设技术指导小组和专家顾问小组,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研成果,提高基地建设的科技含量。建立开发区、村、组三级推广联系网,负责技术指导和生产操作规程的落实。加强对基地各有关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技术推广人员、营销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基地农户学习优质水稻生产技术,保证每家农户至少有一人基本掌握绿色食品水稻生产技术规程。
(五)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建立基地保护区,制定基地保护区管理办法,不得在基地周围建有污染源企业,防止工业“三废”对基地的污染,基地内的畜禽养殖粪便要经过无害化处理,施用的农家肥必须经高温发酵,确保无害。加强水、路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和提高基地的生产条件和环境质量,加强基地道路建设。
(六)建立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由社事局、环保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监督管理队伍,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记录每年进行3-4次监督检查。以村为单位由基地技术推广人员负责基地生产记录档案的管理;开发区社事局每年对基地生产记录档案进 行2-3次专项督査。健全检验检测制度,开发区社事局对当季已收购的绿色优质稻米原料,及时送检,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真实性,如实登记检测结果。加强保护和监查力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农业投入品和绿色食品及其产品标志使用权的保护和监督检查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对基地环境监管,确保基地环境无污染。
(七)产业化经营体系
创建龙头企业,扶持大户,构建“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指导对接企业积极参与基地生产管理和产品收购、加工与销售。
基地建设要重点培育品牌项目:重点培育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的主要建设项目和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有出口优势或出口潜力大,能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有利于扩大农产品出口创汇的项目;产业化、区域化优势与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有利于优势、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聚和带动农户多的项目;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成果转化快、技术含量高,有利于农产品向优质化、品牌化 发展的项目;具备按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条件,有利于形成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销售一体化发展的项目;促进农业基础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有利于引导农产品市场准入的项目。主导产品或核心基地建设须达到基地建设的标准,已通过考核验收的,须长期保证农产品的种植按标准进行。
五、经费保障
根据大丰经济开发区“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建设要求, 落实基地环境检测检验、培训、生产基地验收资料、创建基地标牌制作及绿色食品生产者使用手册等有关费用。涉及创建的工作、建设经费由开发区财政统一纳入财政预算。计划投入 20万元,用于大丰经济开发区“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的标牌、培训、材料、宣传、日常监管、环境及产品取样、检测等费用,确保基地建设顺利推进。
六、推进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发区专门成立了大丰经济开发区“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统一指导和协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基地技术服务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并承担基地日常管理以及技术指导、生产服务工作。各村、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管理格局,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宣传发动。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宣传发动力度, 完善具体措施,狠抓工作推进。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板 报、培训等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标准化知识,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标准化意识,认真总结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相关经验,及时相互交流,积极营造“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3、强化服务指导。出台大丰经济开发区“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管理标准,以水稻、小麦为轮作作物,种植规模达1.180232万亩。制定大丰经济开发区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保护区管理办法,坚决杜绝在基地保护区新建工业企业,保证基地环境符合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要求,基地内无工业“三废'和生活垃圾等污染源。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加强督査监管,完善管理制度,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档案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4、强化协同配合。整个创建工作由开发区基地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有关村具体抓。开发区社事局要抓好创建开发区“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的组织推进、申报材料编写、申请验收等工作,制定统一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者使 用手册和设置基地标识牌;开发区社会局负责选择培育并对接二家以上加工生产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在水稻加工和销售中的作用,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化模式并通过基地建设,把全程质量管理、产业化、品牌化等现代工业理念引入农业标准化和产业化建设,提高效益和水平;财政局要安排好基地建设资金,确保预算资金用于基地建设;环保部门要做好环境全程监测,确保基地环境无污染;龙头企业要做好收购、加工、销售及利益分配等工作,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 利益合理分配。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村为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 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