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2476817K/2019-1122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9-08-09
文号 大自然资发〔2019〕92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林业站(农技中心),开发区社事局,港区农办,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区大力开展沿海生态防护林工程建设,统筹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森林资源总量、优化森林资源质量、完善森林生态功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地方乱占林地、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致使森林资源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被国家森林督查列入整改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党的十九大将“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写入党章,作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要求“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保护森林、发展林业,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途径,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对于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我区地处沿海平原,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加强生态建设尤为重要。各地要进一步增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完善措施,依法加强管理,不断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促进森林保有量、蓄积量和覆盖率持续稳步增长。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1.严格林地保护管理。各地要把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放在森林资源管理的首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批准实施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和区人大常委会批复同意的重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3-2020年),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国有林地和集体林地,不得擅自变更林地的用途和经营范围,不得将林地非法发包或转包给他人用作砂石场、码头、搭建生产工棚等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经营。涉及项目建设需要使用林地的,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35号令)等规定,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要强化临时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控制临时占用林地的范围和条件,严格落实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归还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森林植被的责任。发展林下经济不得破坏林地和林木资源,不得影响林木正常生长,在区镇合营林地内发展林下经济的要经区林业主管部门同意。

2.严格林木采伐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制度,不得超限额采伐、无证采伐,落实好《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管理的意见》(盐自然资发〔2019121号)等相关规定。要加强林木采伐审核台帐管理,认真开展林木采伐现场勘查和作业设计,各镇(街道、区、单位)林业部门要对林木采伐申请进行现场核实,确认四至范围、面积等内容,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公示制度,确保不发生林权争议。要加强采伐迹地更新造林检查验收工作,对未按规定完成上年度更新造林任务的,将依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停止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3.严格生态公益林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好管护人员、管护责任,按照《江苏省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规范使用公益林补偿资金,切实保护好生态公益林。要强化督查管护,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认真做好生态公益林的抚育、补植、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努力提高生态效益。因项目建设需要调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要按照《江苏省林业局关于明确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调整程序的通知》(苏林资〔201826号)要求,及早提出调整申请,按程序报批。

4.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各地要严格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各项规定,切实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工作,落实林业植物检疫和林木种苗生产管理制度,阻断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扩散途径,避免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方针,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火源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提升森林防火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森林资源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1.完善责任制度。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把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作为林业建设首要任务,真正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保障到位,确保全区森林资源持续健康发展。

2.强化宣传教育。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及时暴光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护林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森林资源管理环境。

3.加大执法力度。各地要按照《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保护森林资源的职责,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队伍和工作机制,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森林资源受到破坏的,将进行通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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