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街道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2019年度全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盐委政法〔2019〕10号)要求,根据区政法委《2019年度全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大委政法〔2019〕20号),结合本街道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整治影响我街道社会治安稳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11月底,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化解、管控社会治安风险,确保重点地区面貌得到显著改观,方面性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度不断增强。
二、工作目标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过整治,实现“五个不发生”目标:即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民转刑”案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事件、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规模集访聚集事件、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方面性治安问题、不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新一轮涉黑涉恶线索大核查,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以十二类打击对象为重点,坚持打击黑恶势力和打击“保护伞”相结合,坚持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形成长效机制,坚持精准打击、依法打击,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努力实现“三个明显提升”。
(二)全面排查化解矛盾风险。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多元分类化解和重大矛盾纠纷协商会办机制,对排查掌握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问题,分级分类登记造册,依法明确调处化解主体责任,加大领导包案、协调会办、督查督办力度,形成化解合力,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积极化解金融、环保、涉军、征地拆迁等领城涉众型重大矛盾纠纷,加强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进京上访集访的涉军群体、非法集资等投资受损群体跟踪排查,落实政策措施,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家庭邻里、劳动社保等可能引发个人极端案事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大限度减少“民转刑”命案的发生。
(三)着力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创新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三失人员”、涉邪教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机制、强化动态管理,科学分类施策,加强精准服务,把各类重点人员服务好、教育好、转化好、管控好,最大限度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大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着力提高收治率,全面落实“四帮一”、“免费救治”、“有奖监护”等政策措施规。进一步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预防和减少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四)梳网清格出租房屋流动人员。通过集中攻坚整治,努力实现“一标多实”基础信息“全面、准确、鲜活”、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的总体目标;力争标准地址信息数据采集率达100%、准确率达100%;实有人口、实有单位、实有房屋等关联率达100%;建立数据实时交换共享机制,确保数据更新维护率达100%;全面排查出租房屋,重点是群租房存在的治安、消防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强化依法处罚,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五)严格管控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开展场所行业严管严控专项攻坚,旅馆业要落实“四实”登记制度,娱乐服务场所要按时申报从业人员信息,其他特种行业单位要按规定登记服务对象信息和承揽物品信息,寄递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个100%”制度。
(六)从严治理强化公共安全监管。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在街道开展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监管兜底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风险隐患,消除公共安全监管漏洞和盲区,坚持做到六个“坚决防止”,实现全区社会大局平安稳定的目标。
三、工作步骤
本次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底)。各村(居)要对群众安全感低、治安问题突出、基层基础薄弱的地区进行整治。要贯彻落实“一点一策、分类整治”的思想,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启动整治工作;认真开展排查梳理,切实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隐患排查见底。
(二)集中攻坚阶段(5月底至11月15日)。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整治、强化督导、严格明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过堂,对遗留和存在的突出治安间题开展集中整治,从打击、防范、建设、管理等各个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狠抓重点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使全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方面性突出治安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推动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在基层落到实处,筑牢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做法和经验,固化工作成果,制定长效工作机制,对工作成果不达标的村(居)在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纳入街道年底政法工作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纳入年度工作,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各村(居)书记及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充实工作力量。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持续营造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积极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宣传行动取得的重大成果及相关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平安灯箱”安装工程,采取定向群发短信、发放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号推送、新闻媒体引导舆论热点等方式,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三)加强统筹协调。着力在提高分析研判质效上下功夫,各村(居)、各相关部门每半月集中分析研判一次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深入全面掌握辖区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动态,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指导搞好风险矛盾防控化解工作,不断提升社会稳定和治安风险动态预测预警预防能力。要加强村(居)以及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互通情况、共享信息、联手行动,形成整治的强大合力。
(四)加强督导考核。街道扫黑除恶工作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成果不明显的村(居)进行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确保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治措施、时序进度、整治效果“六落实”。进一步完善排查整治工作考核和验收办法,充分运用明查暗访、群众安全感测评等手段,做实检查验收等工作。对因重视不够、排查整治措施不落实而导致违法犯罪现象严重、治安秩序混乱或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地区,将根据中央和省综治领导责任制相关规定实施责任查究。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丰华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