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部门,镇直、双管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始终做到明纪在心、挺纪在前,根据区纪委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反腐倡廉建设和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510”警示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组织收听收看“510”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盐城市将在5月10日左右,召开全市领导干部“510”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将通报案件查处情况、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届时,我镇将组织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收听收看。
2、开展“两书上会”警示教育活动。印发《关于开展“两书上会”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各单位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两书上会”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刑事判决书》、《忏悔书》上会、自查剖析、强化整改等阶段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切实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3、组织开展廉政实景教育。活动期间,选择盐城市“尚德昭廉”廉政教育馆和区纪委明确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教育、艰苦创业体验教育、红色文化传承教育4条金丰廉韵廉政教育参观学习线路等廉政教育场所,开展廉政实景教育到支部活动,做到廉政实景教育全覆盖、无盲区。在活动对象上,要把教育对象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家属和子女同步延伸。在活动内容上,要将实景教育与讲廉政党课、重温入党誓词、观看廉政电教片、签订廉洁承诺、撰写廉政家书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深化教育效果。
4、开展“知敬畏、反形式”专题教育。市纪委近期将编印下发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读本,各党组织要带头围绕主题进行讨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讨论纪录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具名后报镇纪委。
5、举办纪法衔接知识测试活动。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党内法规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各党组织为单位举办测试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6月20日前各基层党组织要将测试结果报镇纪委。
6、协办第四届“金丰廉韵”廉政文艺巡演。区纪委将在“510”警示教育活动期间,以“不忘初心·守护清廉”为主题举办大丰区第四届“金丰廉韵”廉政文艺巡演启动仪式,并在机关、社区、农村、校园、企业、景区、工程建设现场等进行巡演。我镇全程协助并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及其家属、邀请群众代表观演,进一步增强廉政文艺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渗透力,充分释放廉政文化教育人、感染人、引导人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尤其是警示教育的重要性,突出“知敬畏、严自律、尽职责”主题,切实将开展好“510”警示教育活动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人同志要率先履职尽责,以身作则,带头参与,狠抓任务落实,推动活动不断深入开展。
2、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谋划、统筹安排,确保活动有序推进。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在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有创造性的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做到活动形式新颖、教育内容丰富、受教对象多样,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同时,要力戒形式主义,确保警示教育各项活动落到实处、成效明显。
3、强化督查,务求实效。“510”警示教育活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对腐败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始终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镇纪委在活动期间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浮于表面、活动流于形式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通报,倒逼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委员会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