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园)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区政府决定对区环境保护各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及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工作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第一专业委员会
(一)工作职责
负责分工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制订地方招商引资政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及配套管网建设、天然气管网建设等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郭 超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柏传卫 区政府办副主任、电子政务办主任
朱海东 区政府办副主任
陆 斌 区发改委主任
顾国华 区住建局局长
沈明智 区项目办主任
成 员:区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
二、第二专业委员会
(一)工作职责
负责分工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推进河长制、黑臭河流整治、畜禽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及其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韦 国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唐成钢 区政府办副主任
季明珍 区水利局局长
杨国峰 区农委主任
朱晓扣 区海洋局局长
成 员:区旅游局、沿海开发集团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三、第三专业委员会
(一)工作职责
负责分工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医疗机构规范分类、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餐饮油烟治理、社会生活噪声及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渣土车限行管理及其他城市管理等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赵玉霞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朱海东 区政府办副主任
仇兆华 区卫计委主任
石永明 区住建局副局长、城管局局长
马沈春 区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成 员:区教育局、文广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
四、第四专业委员会
(一)工作职责
负责分工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老旧机动车淘汰、机动车尾气污染管控、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沈 阳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张 辉 区公安局政委
成 员: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环保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法院、检察院、文明办等部门分管负责人。
五、第五专业委员会
(一)工作职责
负责分工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道路施工扬尘管理、船舶污染防治、汽修行业废气整治、码头扬尘控制以及麋鹿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吴海和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朱海东 区政府办副主任
骆 顺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施晓钟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港口局局长
成 员: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六、第六专业委员会
(一)工作职责
负责分工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油气回收以及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钱 江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协副主席,
大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陈 彤 区政府办副主任
程 维 区经信委主任
王海涛 区商务局局长
栾建军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韩小平 区环保局副局长、生态办主任
成 员:区供电公司、三龙镇、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特此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