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K1308267XB/2018-05535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10-16
文号 大政办发〔2018〕 103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区(园)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盐城市大丰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即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

 

 

  盐城市大丰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161号)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工作的通知》(盐政办发〔2018〕3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下称“两区”)划定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两区”划定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科学合理划定“两区”,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统筹利用资源。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和重要农产品自给保障水平,综合考虑消费需求、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等因素,结合产业发展基础,立足可持续发展,科学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二)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意愿,保护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引导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三)坚持划定与管护并重。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划定后的“两区”农田管护责任落实到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新型经营主体、国有农场等,确保把“两区”划好、管好,长期发挥作用。

  三、目标任务

  根据盐城市部署要求,我区要完成144万亩“两区”地块划定任务,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121万亩(水稻47万亩、小麦60万亩、玉米14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23万亩(油菜18万亩、大豆5万亩)。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工作阶段(2018年7月底前)。建立大丰区“两区”划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选定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编制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区财政安排“两区”划定第三方工作经费、保护标志牌设置等专项费用。

  (二)落实地块阶段(2018年10月上旬)。根据“两区”划定工作总体部署,收集数据资料,开展内业分析与实地踏勘,通过公共告示,落实“两区”地块,摸清“两区”图上空间布局及相关属性信息。

  1.基础资料收集。以镇(区、街道、场)为单元,收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台账、责任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耕地质量等别成果、最新遥感影像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生产配套服务设施等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成果,以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农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规划等规划成果,测土配方施肥、生态退耕及灾毁资料等。

  2.实地踏勘。以镇(区、街道、场)为工作单元,确定实地勘查路线,对“两区”片块和地块的空间位置、数据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两区”片块中田间配套工程进行查清和记录。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底前)。根据“两区”划定片块,签订“两区”管护责任书,设立“两区”保护标志牌,明确保护责任,完善形成“两区”划定表册和图件等成果,建立“两区”数据库。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6月底前)。按照实施阶段形成的“两区”划定成果,区级组织“两区”划定成果自检自验工作,通过后提交市级验收,市级验收通过后,提请省级抽验。

  (五)成果报备阶段(2019年9月底前)。“两区”划定成果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各级农业管理部门备案,并进行整理归档、统计和逐级汇交等工作,报送农业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复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区政府办分管负责人、农委主任为召集人,农工办、国土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水利局、海洋局、统计局、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和各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两区”划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农委,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镇(区、街道)作为辖区内“两区”划定、管护工作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统筹做好本辖区“两区”划定工作。

  (二)严把工作质量。各镇(区、街道)在“两区”划定过程中按要求高标准做好实地踏勘、信息采集、成果审核、公告公示、“两区”管护责任落实、保护标志牌设立等关键环节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两区”划定任务。

  (三)强化舆论宣传。“两区”划定意义重大,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重点宣传“两区”划定对将来农业生产、农民增收的积极作用,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全区“两区”划定工作。

  (四)巩固划定成果。“两区”划定后,除国家和省规划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外,原则上不再调整为其他类型的用地。严格管理“两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五)严格监督考核。“两区”划定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区政府将对“两区”划定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影响全区“两区”划定工作进度、质量的单位和人员予以问责。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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