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巩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领取两个全覆盖成果,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为实现镇党委提出的“建设强富美高新大中,勇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排头兵”目标奠定基础。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政策
1、2018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1500元、18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共12个档次。财政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其中缴费档次500-900元补贴60元;1000-1200元补贴80元;1500-1800元补90元;2000元以上补贴150元。
低保、重残、精准扶贫中认定的低收入户等困难群体,各村(居)可根据参保人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同时要求这些人员在1月底前将保费缴到社保卡中,政府代缴100元,同时享受政府补贴。
2、参保人到达领取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至少从2010年(我区实施新农保制度时)起补缴,少交一年补一年,补缴到位后,次月办理领取手续;也可以延长缴费满15年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3、2018年,对超龄人员初次参加城乡居保的,需一次性补缴7500元,方可办理领取手续;也可以参保后每年缴费,直至满15年后再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缴费方式
1、凡持有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均通过社保卡进行预存代扣缴费。(未办理、未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需到大丰区社保卡中心办卡、领卡,遗失的也可补办。联系电话69865050。)
2、通过“掌上城居保”手机APP在每月23日前进行网上交费。
3、网上服务平台缴费。
三、时间及任务
1、完成时间:1-3月份为全镇征缴突击活动季,镇考核截止3月15日。
2、目标任务:全镇完成参保缴费人员21195人,征缴基金1060万元。各村(居)目标任务分解表附后。
四、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把城乡居保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迅速推进,确保应保尽保。
2、强化宣传。镇人社中心,黄海金丰人社中心,各村(居)要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单、微信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城乡居保政策,营造浓烈氛围。村(居)干部对辖区范围内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做好动员参保工作,进组入户详细讲解城乡居保相关政策法规、缴费标准及奖补明细,通过算账对比等方式,使群众清楚自己需要缴多少费,可以享受多少养老待遇,政府补贴的含金量是多少,让他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利国利民、利人利己的好事,充分调动他们参(续)保的积极性。
3、摸清基数。各村(居)全面排查适龄参保人员基数,逐户过堂,尤其对45周岁以上人员,确保应参保人员一户不少、一个不漏。同时,将未缴纳人员名单在村(居)醒目位置给予公示,促进缴费。
4、落实责任。镇挂钩到村(居)分工干部,镇各人社中心工作人员要到各村(居)加强对征缴工作的检查;各村(居)需将参保人员落实到每个村组干部,确保每个参保人员有人跟踪。
5、严格考核。镇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列入村(居)人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镇督查办将此项工作列入阶段性工作加强督查。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够,工作措施不力,完成任务差的单位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兑现奖惩,并通报批评。
五、其他事项
确保发放全覆盖。各村(居)要全面排查符合条件但仍未申报基础养老金人员,指导帮助按程序申报。要按月通知参保已到龄人员及时办理申报养老金手续。
严格生存稽核。各村(居)要做好领取人员的生存状况稽核工作,按照《关于规范生存状况稽核上报名单的通知》(大农保〔2016〕12号)精神做好相关工作。每月上报生存状况稽核报表,并通知死亡人员直系亲属在规定时限内领取个人帐户余额和申报丧葬补助金。
附:大中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分解表
特此通知。
大中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