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55083852L/2017-10047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7-09-27
文号 大交委〔2017〕39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交通运输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7年“中秋”、“国庆”佳节将近,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盐城市委十项规定,以及我区六项规定要求,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大力营造风清气正、节俭过节良好氛围,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做到拒腐防变、廉洁自律,以“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责任感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就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从严治党

各单位党组织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查纠“四风”,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切实将管党治党责任抓在手里、扛在肩上。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守纪意识

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要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纪律要求,坚决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早作准备早预防,切实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以律己,从我做起,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执行有关纪律规定,同时加强对子女、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严明纪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各单位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落实,坚决做到执行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坚决制止利用各种活动变相发放福利等行为,切实做到“八个严禁”:⒈严禁用公款购买或赠送月饼等各种节礼;2.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同城接待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4. 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钓鱼和高消费娱乐活动;5. 严禁公车私用,擅自驾驶公车;6. 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7. 严禁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转嫁、摊派、报销各种费用以及索要、低价购买或推销、代销物品;8. 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借赌博活动敛取财物。局党委重申:严禁系统内干部职工参与施工单位和服务对象的吃请及各类娱乐活动。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严明值班纪律;同时严格执行相关报备制度,主动如实向区纪委驻交通局纪检组报备节假日公务接待情况、节假日公车封存情况和党员干部个人操办有关事宜情况。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各单位党组织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自查力度,强化问责追责,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问责追责越严的信号。严防“四风”隐身变异、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隐蔽化、圈子化。大力开展“中秋”、“国庆”期间检查工作,坚决做到防反弹、防变异、防松懈。区纪委驻局纪检组将综合采用明查暗访、重点抽查、专项巡查等方式,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发现的违纪行为和典型案例将予以通报曝光,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形成执纪必严的高压态势。

区纪委驻局纪检组举报电话:13651588933。

各单位要对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7年10月10日前报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2030500;传真:82030148;联系邮箱:jsdfjtj@163.com)。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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