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54609867U/2017-1061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南阳镇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8-03
文号 南委发(2017)31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单独设置南阳镇安监机构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安监机构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根据区编办《关于同意各镇单独设置安监机构的通知》(大编〔2017〕3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单独设置南阳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主    任:张冠华

常务副主任:李松国

副 主 任:顾  军(协助日常工作)、陈元军

成    员:王  凯

原安监站工作人员职务自行免除。

特此通知。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委员会

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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