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建委〔2017〕11号
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总支),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区纪委对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统一部署,经研究通过,现将《关于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
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印发 |
关于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
“回头看”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巩固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专项整治成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关注“不吃公款吃老板”、网络渠道收送节礼等新动向,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根据中央和省市区纪委统一部署,局党委决定在全系统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1、局各直属单位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情况。
2、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线索的收集、上报、查处、问责及通报曝光情况。
3、健全和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特别是规范公务接待、加强资金监管等具体规定情况。
二、重点任务
此次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5月3日至5月20日)
由局财务科牵头,局办公室及系统相关科室(单位)配合,对2014年1月份以来的局系统(财政账户在局财务科)公务接待进行一次认真摸排梳理,逐笔列出接待金额、接待事由、接待人数、接待地点,重点列出单次接待金额1000以上的,看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或无审批接待、无正规票据、无餐费清单位,以及延期结账、累积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看年度公务接待金额与往年同期相比是否下降,如有上升的查明原因和具体金额。
2、专项督查阶段(2017年5月20日至5月30日)
由局监察室、办公室、财务科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回头看”督查组,对全系统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三公”经费异常增长的单位,看自查自纠的问题是否属实,有无整改到位,对问题排查及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3、落实整改阶段(2017年6月1日至6月15日)
各科室、各单位针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违规吃喝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迅速落实整改。局党委对各类违规吃喝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挂牌督办,针对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帐,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对于整改不力的单位,局纪委将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于6月15日前报局监察室。
4、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围绕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和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从源头上防范违规吃喝问题发生,认真剖析查处的典型案例,针对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强化日常监管,推动制度落实。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限。局监察室、办公室、财务科要做好督查指导,及时解决“回头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畅通监督渠道。各单位要加强信访举报宣传引导,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充分运用各类媒体,鼓励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让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无处遁形。要密切关注舆论、网络、媒体反映的“四风”问题,做到早调查早处理,主动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3、加大问责力度。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知止不收手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对开展“回头看”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敷衍了事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专项整治以来发生的典型问题,既通报当事人违纪事实,又通报领导干部问责情况,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