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54609867U/2017-1072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南阳镇政府 发文日期 2017-10-11
文号 南委发(2017)56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同意南阳镇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妇女联合会:

你会《关于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已收悉。

经研究,同意卞婧、韦波、石昕、宁荟茹、孙立红、刘广凤、刘小乐、刘海英、吴建云、岑莉、宋娟、张亚芹、陈丽、张丽丽、杨霞、杨燕(吉兴)、杨秀、杨燕(东旺)、宗玉龙、施瑶、施淑云、俞金花、高霞、顾锦华、顾月红、徐婧、董晓娟、焦玉红、董爱华、管琴萍等30名同志任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妇联第十二届执委会委员;同意施瑶同志任大丰区南阳镇妇联主席;吴建云、宋娟、宗玉龙、刘海英等四名同志任大丰区南阳镇妇联副主席。

同意宁荟茹、刘海英、吴建云、单筱、岑莉、孙立红、宋娟、陈颖、张丽丽、宗玉龙、杨秀、施瑶等12名同志当选为出席区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

特此批复。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委员会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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