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55083852L/2015-1188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5-01-24
文号 大交[2015]7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大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二○一五年人口与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目标责任的通知

交通运输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精神,全面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切实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职能,进一步落实部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确保完成2015年人口计生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201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要求,现就各单位落实201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目标责任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健全计生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责任科室,配备计生工作人员;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列入本部门年度考核,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落实好有利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政策措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各运政管理单位按照各自职能,1、在办理车船《营运证》(发证、换证、验证、年检)时,查验车(船)主持有的户籍地镇以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查验市外人员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做好个体运输户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配合市人口计生部门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个体运输户进行查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3、及时向市人口计生部门反馈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的汇总数据实行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各中心交管所负责同志要按时参加所在镇召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并通报查验结果。

三、工程监管和承包交通建设项目的工程单位,及时与中标的施工单位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责任书,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确保各工地单位不收留、安排违法怀孕对象居住或工作。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大丰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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