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区(园)管委会,市各委局办,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土地储备工作,完善土地储备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土地储备的功能和作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丰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陈 平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范大玉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石根美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方启柏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爱华 市政府办副主任
杨国峰 市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陈 林 市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朱国新 市发改委主任
顾国华 市住建局局长
张春山 市检察院检察长
宋长琴 市法院院长
王亚东 市人社局局长
孙志强 市审计局局长
沈 刚 大中镇镇长
曹建伟 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城东新区管委会主任
赵晓庆 市委办副主任、大丰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
商明星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开启金 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局局长商明星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土地储备中心。
二、工作职责
(一)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
1、领导全市土地储备工作,协调解决指导土地储备各成员单位职能分工的相关事宜;
2、研究制定有关土地收购、储备、供应的规章制度;
3、下达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目标;
4、审批拟储备地块征用、收购方案,指导全市的土地储备工作;
5、审批土地储备计划草案和土地储备计划调整方案,审查批准储备土地供应计划。
(二)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土地收购、储备、供应的规章制度和政策;
2、组织筹备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有关会议,负责督查会议决议和决定的落实;
3、组织编制土地储备计划草案、土地储备计划调整方案和土地储备供应计划草案;
4、协调土地储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5、负责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丰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