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38291246T/2011-0427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中镇政府 发文日期 2011-08-25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大中镇“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中党政办〔2011〕29号




关于印发《大中镇“生育关怀行动”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支部,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现将镇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的《大中镇“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大丰市大中镇党政办公室

                             2011年7月2日




大中镇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中学习时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提升计划生育的美誉和计生家庭的幸福感,镇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重大意义

“生育关怀行动”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聚焦生育行为,造福于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社会公益性活动。本行动通过发挥部门和群众团体优势,采取多种帮扶措施,解决广大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引导人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倡导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在当前形势下,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措施。实行计划生育40多年来,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为控制人口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全镇共少生3万多人,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等的压力,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改善。由于种种原因,一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了困难。认真解决好这类家庭所遇到的困难,是当前深入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任务。“生育关怀行动”通过亲情牵手、扶贫济困、紧急救助等活动,关怀和扶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人群,使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真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二是弘扬社会公德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内容。通过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生育关怀行动”,在全社会倡导互帮互爱的社会风尚。同时,广大志愿者在关爱他人、帮助他人的过程中陶冶自身的道德情操,培养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和具体体现。目前,本镇仍有极个别对象违法生育,相对损害了遵纪守法群众的利益;部分受传统重男轻女思想影响严重的人选择性别生育,导致出生性别比有所上升;随着本镇独生子女父母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凸现。这些问题都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生育关怀行动”从经济扶助、精神慰藉、舆论支持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人群给予关怀和帮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二、实施“生育关怀行动”的主要任务

    1、关怀困难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及其伤残夭折的家庭、独生子女参军家庭。在这些家庭的主要成员遇到意外情况或者难以克服的困难时,要积极开展救助活动,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在经济、精神、生育等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援助。主要内容包括:广泛筹措应急救助资金,建立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应急救助信息系统,巩固拓展幸福工程项目的扶贫面,开展困难母亲就业培训,开发生育关怀系列保险等。

    2、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要关怀那些响应号召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群众,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从医疗、精神、物质等各方面给予必要的援助,及时帮助解决与生育相关的生殖健康问题。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宣传活动、生殖保健咨询服务,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推进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等。

    3、关怀独生子女家庭教育。要关心独生子女家庭教育,注重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道德意识、勤俭意识和正确的荣辱观,促进其全面发展。要帮助家长根据独生子女特点,探索并掌握适宜的教育方法,共同做好独生子女教育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和完善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响应的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开展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工作;开设“关爱引航”家长课堂,开展青春健康教育和亲情服务;关注流动人口独生子女群体和单亲家庭独生子女群体的教育。

4、关怀女孩健康成长。要维护女孩特别是流动人口中女孩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要继续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促进解决重男轻女、怠慢女孩等社会问题。主要内容包括: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板报、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以及人口计生工作网络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男女平等的文明婚育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减少少女妊娠和不安全流产;援助优秀高校贫困女生完成学业等。开展珍爱生命的教育,帮助青少年学生掌握青春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技能;加强女孩的自尊、自爱教育,学会正确的与异性交往的方式。

    5、关怀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要帮助因公受伤、遭受意外的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为其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全镇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档案,组织业务培训等。

    三、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活动方式

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业务和工作情况,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生育关怀行动”,做到“点面结合、分类指导、重点推进、形成特色、广泛开展”,通过认真组织各项活动,扩大社会影响,使生育关怀的大平台与小项目相辅相成,确保“生育关怀行动”取得实效,使群众得到实惠。主要活动方式有:

    1、紧急救助。建立紧急救助工作机制,对于遭遇意外事故的计划生育家庭,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经济帮扶。各有关部门、群众团体要发挥各自优势,从实际出发,以多种形式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生产,勤劳致富。推广生育关怀系列保险,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抵御风险能力。

    3、志愿者服务。各有关部门、群众团体要积极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发动志愿者与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及个人结对,给予其精神慰藉、生活照料和学业辅导。各类专业人员要深入基层,为群众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摆脱困境。

    4、社工服务。探索建立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人口计生社工队伍,全面引入社会管理先进理念,以专业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去关心和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群众。

    5、亲情牵手。鼓励大中学生、团员青年、解放军战士等青年群体积极参加“生育关怀---亲情牵手”活动,给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独生子女“空巢”家庭等,给予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和亲情扶助。

    6、走访慰问。在春节等重大、有影响的节日、纪念日期间,有关部门要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对象进行优先走访慰问。

    7、宣传倡导。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大规模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传媒手段以及发放宣传资料、拍摄宣传片、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营造“生育关怀行动”的浓厚氛围。

    四、“生育关怀行动”部门分工

    1、宣传部门要把组织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作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内容,指导大众传媒,做好舆论引导,动员村(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人口文化宣传活动。

2、人口计生部门、计划生育协会要组织、指导开展生育关怀行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掌握计划生育困难人群的第一手资料,明确对象,了解需求,牵线搭桥,探索建立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长效机制。

    3、教育部门要鼓励大中学生积极参加“生育关怀行动”,加强对大中小学校独生子女的生命健康教育、以及人际交往、自我保护等能力的培养。要协调各部门,整合各方资源,普及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

    4、卫生部门要为育龄群众提供生殖保健咨询,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农村、社区传播生殖保健知识,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

    5、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积极指导基层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结对帮扶”、“亲情牵手”等活动,为群众参与“生育关怀行动”搭建平台。

    五、“生育关怀行动”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形成高效工作机制。镇成立“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由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有关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实行部门联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各项活动。“生育关怀行动”内容丰富,在具体工作中要区别轻重缓急,确定优先次序,精心进行策划,各项行动均要有目标明确、操作性强、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案。要周密组织各项活动,落实优先优惠政策,要坚持公平公开原则,避免产生消极影响。

    3、规范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运作。各项活动要规范立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签订项目合同,按文本要求进行监督指导、评估总结、兑现奖惩。

    4、广开渠道,多方筹措活动资金。充分发挥部门和非政府组织优势,以项目的形式向有关部门和单位申请专项经费,经批准后组织筹措资金,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保证活动正常运转。

    5、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全面发展。建立健全必要的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促进“生育关怀行动”全面发展。镇计生办(中心)要注意做好活动的总结、评估和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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