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014392033J/2011-05492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大丰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1-12-25
文号 大建委〔2011〕26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2011年8月份局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建委〔2011〕26号

 

关于印发《2011年8月份局领导干部下访

“金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大丰市委员会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的通知》(大发[2011]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1年8月份局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迅速贯彻落实,扎扎实实地组织好下访活动,着力化解信访积案,致力调处矛盾纠纷,切实为民排忧解难,为幸福大丰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中共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8月7日

 

2011年8月份局领导干部下访

“金桥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国信访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和市委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把开展8月份局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保增长、转方式、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举措,组织局科级以上干部利用一个月时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听呼声,解民忧,化积案,办实事,搞宣讲,为幸福大丰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下访的人员、方式

下访人员:局所有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下访方式:局领导主要到挂钩单位包案化解信访积案,督办处理赴京到省访和去盐来市集体访事项,约访重点信访人头,会办解决重点信访问题、检查指导挂钩分工单位信访工作;各单位结合实际,梳理出本单位突出信访问题,由班子成员分别包案处理。

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8月1日至8月l0日,访百姓、听呼声,排查梳理矛盾阶段。广泛开展排查活动,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表、召开专题座谈会、进行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广泛收集党员群众对本单位全面达小康和利民惠民、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深入排查本单位的不稳定因素,特别是信访积案和涉及民生方面的问题,对市交办的信访积案和排查出的案件,逐案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

第二阶段:8月11日至8月25日,办实事、搞宣讲,下访化解问题阶段。结合本单位实际,集中力量,攻坚克难,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办好一批群众普遍期待的惠民实事,以做好事、解难事的实际成效推动发展、改善民生、取信于民。局领导干部带案下访,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教育转化、包调处解决、包稳控管理和包规范处置的“五包”责任制,确保信访积案、越级上访件和涉及民生方面的问题得到妥善化解,力促信访人停诉息访。下访过程中,要加大对安民富民惠民等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对小康目标的认同度。

第三阶段:8月26日至8月31日,查疏漏、促提高,巩固总结成果阶段。由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领导干部下访情况和信访积案化解、越级上访控减情况以及涉及民生问题解决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推动和促进“金桥行动”落实,巩固已有成果。

三、主要任务

1、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对信访积案进行逐案复查,通过调阅案卷、调查取证、听取当事人意见等办法,弄清案件的来龙去脉,从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层面查找症结所在,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制定“一案一策”,提出彻底解决的办法,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认真抓好各项化解措施的落实。确保备案老户和重信重访案件100%办理到位,确保当年内备案老户和重信重访人员85%以上停访息诉,确保备案老户和重信重访人员当年内不发生进京上访。

2、督办处理重点事项。加强对初次赴京到省访和去盐来市集体访事项的督办,督促挂钩分工单位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对越级上访人员,分管领导要及时约访,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明确包案领导,组建工作班子,该受理答复的要受理答复,该书面告知的要书面告知,该调处的要调处,解决合理诉求,直至停访息诉。对无理缠访、闹访的要依法处置,并落实好稳控措施。

3、会办解决难点问题。对今年以来发生的、特别是涉及多个部门、政策性强的信访问题,目前应当解决也有条件解决的,各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牵头会办。各单位无法解决、需要局领导牵头会办的信访事项,要摸清情况、拿出初步意见,提请局分管领导会办。各单位要按照会办意见,逐一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局分管领导和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4、积极为民多办实事。要采取结对帮扶、志愿者服务、慈善行动、信访救助等行之有效的帮扶措施,帮助困难群众特别是因访治贫和精神病信访患者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通过科级干部到基层送政策、送技术、送物质、送致富门路、送服务基层等活动,积极引导群众上致富项目,学致富技术,为全面达小康凝聚强大力量。

5、督查分工单位工作。主要是听取三个方面的汇报:一是听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省、盐城市和本市交办的重点信访件化解情况的汇报;二是听取帮助基层单位和企业做好稳定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促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情况汇报;三是听取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方面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对信访稳定工作提出要求。

四、有关要求

1、要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的组织力度。局系统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下访,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下访工作的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成立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领导干部下访工作。要目标明确,方案可行,措施扎实,处理到位。对在下访活动中因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按照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并将追究的结果在局系统通报。

2、要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的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指导和推动面上的工作,确保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扎扎实实、成效显著。

3、要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的督查力度。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做好督查工作,对各单位开展“金桥行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信访积案化解、会办意见落实、重点人头约访等情况,督查结果要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活动期间,局里将安排时间,专题听取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的情况汇报,推动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深入开展。

各单位要在9月4日前将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要形成专题报告,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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