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K1308267XB/2010-00352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0-11-21
文号 大政发〔2010〕158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大丰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园)管委会,市各委局办:

城市公交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是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和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现就我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指导思想

坚持城市公共交通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树立“公交优先”就是公共服务优先、公共利益优先的理念,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序竞争、优先发展”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我市城市公交,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交服务。

二、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主要目标

1.近期目标:2010年底先行开通三纵三横6条公交线路,投放26辆公交车。到2015年基本确立城市公交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力争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达15%以上,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到5标台,公交站亭、公交停车场、公交换乘枢纽的建设基本配套。

2.中远期目标:2015-2020年,通过增加公交线路,优化线网布局,使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达25%,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12标台,公交停车场面积达国家标准,力争建成东西、南北1-2条快速公交线路,大丰港公交专线和火车客运站公交专线。

三、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主要措施

1.科学编制公交发展专项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将城市公交发展规划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由市住建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局、财政局等部门参与,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对公共交通体系的要求,尽快着手编制《大丰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力争今年年底前完成,促进我市公交规范有序发展。

2.实行城市公交线路经营特许制度。城市公交线路是社会公共资源,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我市公交经营线路实行特许经营管理,制定出台《大丰市公共客运交通营运线路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经营主体,授予特许经营权,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经营主体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今后凡新开辟线路或重新确定经营者的线路和设施,应依照有关规定,对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技术、质量和服务进行审查,并采取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授予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最多不超过8年。

3.加快公交场站建设,完善公交配套设施。公交场站是公交线网的节点,关系到线网布局和乘客换乘,城市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停车场、保养场以政府投资建设为主,具体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汇入市城投公司大帐。要充分利用现有客运总站和南北客运分流站,新增站亭的建设要积极采取出让冠名权、广告经营等形式进行市场化运作。今后城市开发与项目建设应将与之配套的公交场站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整体推进。

4.强化市区交通管理,提高公交车通行能力。强化公共交通管理是实施“公交优先”的重要基础工作,要科学设置公交线路,提高市区公交线路的覆盖率,积极引导群众选择公交作为主要出行方式。要控制市区主干道交通总量,突出公交优先行驶权,提高运营速度和准点率。公安部门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合理设置交通指示信号,加大上下班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公交车在道路交叉口的停留时间。城市公交公司要不断优化公交车辆结构,大力发展大容量、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率的环保型公交车,提高城市公交车辆速度、档次和舒适度,加快公交智能化建设,积极应用GPS应用技术和公交IC卡系统,努力实现城市公交人、车、路之间的智能化、信息化联系,提高公交管理能力。

5.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公共财政补贴和补偿机制。城市公交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公共财政补贴和补偿机制是城市公交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从2011年起,对城市公交的投入纳入市政府预算,由政府统筹安排的公交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加大对公交场站建设和公交车辆新增、更新购置的投资,公交科技进步的投入,公交公益性服务和政府指令性服务项目的补偿等,新开通的城市公交按每条线路50万元/年,新购置的公交车辆按12万元/辆进行补贴,同时,城市公交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城市公交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城市公交票价实行1元/人次的低票价政策,离休干部、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残疾人享受免费乘车(凭离休证、老年人优待证、残疾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免费乘车证),国家、省、市出台新的价格调整政策的,票价另行调整确定。

6.强化公交企业管理,不断提高城市公交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城市公交企业要按照市场化的模式进行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要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切实树立“以人为本,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品质。要加强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为乘客提供温馨周到的人性化服务。要科学运营调度,加大行车密度,加强行车安全管理,规范公交车行停秩序,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7.加强领导,确保公交优先政策的全面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交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惠民工程。为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大丰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国土局、监察局、法制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解决我市公交发展中的相关问题,检查监督本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发改委(物价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落到实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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