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政发[2010]33号
草庙镇人民政府 草庙镇人民武装部
关于2010年冬季征兵工作意见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大丰市人民政府、大丰市人民武装部2010年冬季征兵命令下达我镇征集新兵14名,现为切实抓好我镇冬季征兵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 基本思想和目标
以胡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坚决执行大丰市人民政府、大丰市人民武装部征兵命令,坚持以提高新兵质量为核心,突出大学应届毕业生征集和廉洁征兵两个重点,推进征接兵方式调整、女兵征集、对口征集和全部征集高中以上文化青年试点这四项改革,盯住基层推荐、体格检查、政治审查、文化审查和审批定兵五个环节,确保无身体责任退兵和政治退兵,确保征集高中以上青年比例不低于去年,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征兵任务。
二、 政策规定
1、时间安排。今年冬季征兵从11月1日开始,12月10日新兵起运,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
2、年龄要求。男青年为2010年年满18-20岁,高中毕业以上可放宽到21岁;女青年为2010年年满18-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征集年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3、征集对象。今年征兵仍然按照“一个主体,两个优先”的要求征集,即:主要征集具有高中包括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男青年是非农业户口的,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是农业户口的,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参加今年高考有分数可查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女兵继续全面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全程公开、择优入选。
4、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2004年10月9日颁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5、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2008年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国家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参动[2008]109号)执行。
三、 工作安排
今年我镇冬季征兵工作大体安排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至本月20日为组织准备阶段。一是成立征兵领导小组;二是召开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三是召开全镇征兵工作会议,部署征兵任务;四是拟定计划进行各种资料准备;五是宣传发动,报名登记;六是搞好基层推荐和病史调查。
第二阶段:从10月21日至10月31日为目测初检、政治初审阶段。一是组织青年进行目测初检;二是认真搞好政治初审;三是确定送检人员。
第三阶段:征兵实施阶段,从11月1日起至12月9日止。一是组织青年进站参加体检;二是对合格人员进行张榜政审;三是进行走访调查;四是召开定兵会议,确定定兵对象,进行张榜公布。
第四阶段:运送总结阶段,从12月10日起至12月31日止。主要是运送新兵、统计上报征兵有关数据、花名册、整理归档各种文件资料,搞好征兵经费决算。
四、加强领导,确保质量
征兵是向部队运送兵员的源头,做好征兵工作,是向部队输送高质量的兵员,打牢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为我军履行新的历史使命提供可靠兵员保证。各单位一定要从领导上、时间上、人力上、经费上给予有力保障,狠抓宣传教育,坚持依法征兵,要以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征兵工作。各村(居)要重视近年来征兵工作中发现的新动向,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多征集政治条件好、文化素质高、身体状况佳的青年应征入伍。要坚持廉洁征兵各项规定的落实,确保征兵工作圆满完成。
二0一0年十月九日